(4)落实招标的基本条件
1)项目招标的共同条件
①项目招标人应当符合相应的资格条件;
②根据项目本身的性质、特点应当满足项目招标和组织实施必需的资金、技术条件、管理机构和力量、项目实施计划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③项目招标的内容、范围、条件、招标方式和组织形式已经有关项目审批部门或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核准,并完成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项目规划、审批、核准或备案等实施程序。
2)工程施工招标的特别条件
①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或工程招标设计或工程施工图设计已经完成,并经有关政府部门对立项、规划、用地、环境评估等进行审批、核准或备案;
②工程建设项目具有满足招标投标和工程连续施工所必需的设计图纸及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和其他技术资料;
③工程建设项目用地拆迁、场地平整、道路交通、水电、排污、通信及其他外部条件已经落实。
3)工程总承包招标的特别条件
按照工程总承包不同开始阶段和总承包方式,应分别具有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实施性工程方案设计或工程初步设计等相应的条件。
4)货物招标的特别条件
应具有满足采购招标的设计图纸或技术规格,政府采购货物的采购计划和资金已经有关采购主管部门批准。
5)服务招标的特别条件
①特许经营权和融资招标的条件。以基础设施特许经营项目融资招标为例,应具备以下主要条件:
A.招标人已经确定; B.项目实施方案已经政府相关部门批准。
②工程设计招标的特别条件。工程概念性方案设计招标,应当具有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工程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应当具有批准的工程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③工程建设监理和建设项目管理招标的特别条件。工程监理招标应该具有批准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工程实施性方案设计;建设项目全过程的项目管理方式,其招标条件只需批准的项目建议书。
④科技招标的特别条件。一是需要招标的科技项目已立项,部分科技项目应具有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也已经下达。二是涉及政府财政拨款投入为主的技术研究开发、技术转让和技术咨询服务等目标内容和完成时限明确,能够确定评审标准,科技经费已经落实。
⑤物流招标的特别条件。物流项目已经列入政府或企业采购计划。
(5)编制招标方案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与招标组织形式应报项目审批部门核准或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备案。
2.4.2组织资格审查 资格预审包括以下程序:
①编写资格预审文件和公告,确定资格审查方法、审查因素和标准;
②在规定媒体发布资格预审公告;
③按照资格预审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发售资格预审文件;
④投标申请人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内容、格式、时间编制和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⑤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
⑥资格审查委员会依据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审查方法、审查因素和标准,审查投标申请人的投标资格,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名单,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资格审查报告; ⑦招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将资格预审结果通知申请人,并向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
2.4.3编制发售招标文件
为避免发生串标抬标现象,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公布招标控制价格(最高投标限价)或采购预算额,或者明确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方法。
2.4.4现场踏勘 工程设计、监理、施工和工程总承包和特许经营等项目招标一般需要组织现场踏勘。
2.4.5投标预备会
投标预备会是招标人为了澄清、解答潜在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和现场踏勘后提出的疑问,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组织的投标预备会议。招标人同时可以利用投标预备会对招标文件中有关重点、难点内容主动作出说明。
2.4.8开标
开标一般有以下步骤:
1)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并宣布开标纪律;
2)根据招标文件的约定在开标前依次验证投标人代表的被授权身份;
3)投标人代表或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确认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公证;
4)公布截止时间前递交文件的投标人、标段、递交时间,宣布开标次序,公布标底; 5)开标人依开标次序,当众拆封投标文件,并由唱标人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总报价等主要内容,投标人代表确认开标结果; 6)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唱标、监标和记录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2.4.9评标
评标按照以下步骤进行评标:
1)初步评审。对投标资格投标文件的形式和响应性进行初步评审;
2)详细评审。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评标方法、因素和标准对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经济、商务的进一步分析对比和评价;
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在必要时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的疑问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 4)编写评标报告。
2.4.10中标
1)公示。 2)定标。政府采购项目在指定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
3)提交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4)发中标通知书。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评标报告应在公示期内送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利用国际金融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的招标项目,还应向贷款人申请核准评标报告;
2.4.11签订合同
1)签订合同协议书。一般经过以下步骤:
①中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②双方签订合同协议书,并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核准或登记;
③招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退还招标文件约定的设计图纸等资料。
2)特许经营项目融资招标签订合同一般需要经过以下步骤:
①招标人与中标人进行合同谈判,草签项目协议;
②中标人依法组建项目公司,签订有关融资合同,编上报《项目申请报告》;
③政府主管部门核准《项目申请报告》,并与中标人组建的项目公司正式签订项目协议; ④招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