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评标因素的选择一般包括:技术因素、商务因素、经济因素。
技术因素:区别概念性方案设计(属于可行性研究阶段)和实施性方案设计,分别见教材表6-4和6-5。
经济因素:收费标准合理范围,权重一般不超过15%。
(3)工程设计合同类型和条件的应用
起草合同条件时应注意:
①合同条件应基于得到行业广泛认可的合同条款;
②合同条件中双方责任和风险划分应充分体现公平、合理原则;
③尽量使用合同范本编写合同条件。如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一)》(民用建筑设计合同)(GF-2000-0209)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二)》(专业建设工程设计合同)(GF-2000-0210)。
设计招标的招标范围(或称招标内容)即拟委托设计的工作范围决定了具体的设计合同类型,合同起草中应注意:
1 )工程设计质量控制条款的设置。设计人的设计质量责任是设计寿命内终身负责。
2 )工程设计进度控制条款的设置
3)工程设计成果要求的设置
4)工程设计价格控制条款的设置。也有变更和索赔问题。
5)工程专业设计分包条款和顾问设计条款的设置。合同中明确是否允许。
6)工程设计知识产权条款的设置。设计合同特有。
(4)编制设计招标文件应注意的问题
1)遵循“专业性、准确性、全面性、灵活性”的原则。
2)提供充分、完善的设计依据资料。
3)投标设计方案的设计深度和技术经济指标的分析深度要求。
4)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所采用的语言。
5)投标补偿费用的设定。
6)合理设置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的时间。建设部规定,公共建筑概念性方案设计投标文件编制时间不少于40天,实施性方案不少于4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