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招标师《专业知识与法律法规》辅导资料2.3.1-2.3.2
2.3.1招标代理机构性质(掌握)
◆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
◆招标代理机构的权利与义务主要是按照招标人的委托合同约定和法律对招标投标活动的规定,组织完成招标投标和与之相关的咨询活动,并按照约定和法律规定收取服务费。
◆招标代理机构无权确定中标人。
2.3.2招标代理机构职责(掌握)
1)拟订招标方案;
包括建设项目的具体范围、拟招标的组织形式、拟采用的招标方式,制定招标项目的作业计划,计划内容包括招标流程、工作进度安排、项目特点分析和解决预案等。
2)编制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经招标人确认后同意后发售上述文件,有关澄清和修改等;
3)审查投标人资格;
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根据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的规定,审查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资格。
4)根据招标人委托编制标底;
5)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
6)接受投标,组织开标、评标,协助招标人定标;
7)依据委托草拟合同以及谈判和修订,经招标人同意组织签订合同;
8)招标人委托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