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
第一题
1.投标行为的法律性质是要约。
理由:投标的内容具体明确,因为投标意味着对招标文件的接受,再加上投标文件的内容,可以确定合同的全部内容,因此,投标行为将使合同内容具体确定。同时,投标人表明一旦中标,将受投标文件约束,表现为中标后将按照投标文件订立合同,且往往以投标保证金作为保证,因此也符合“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这一条件。
2.发出中标通知书这一行为的法律性质是承诺。
由于投标人投标的过程为要约,那么招标人在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严格评审,确定某一投标人为中标人之后,向其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即为对投标人要约的承诺。因为中标通知书的发出意味着招标人接受了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即中标通知书是受要约人(招标人)同意要约(投标文件)的意思表示。而投标文件又意味着对招标文件的接受,两者的内容构成了明确具体的合同内容。
3.由于没有订立合同,双方都有一定损失。一般情况下,承包人(乙建筑公司)应当自己完成发包的全部工作内容,承包的内容进行分包则为特殊情况;况且,我国立法并不鼓励发包人(甲房地产公司)指定分包。因此,不进行分包是一般的理解。甲房地产公司拒绝签订合同则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题
1.我国指定的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介有:《中国日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建设报》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2.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过程中,存在以下两种不正确的行为:
(1)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交10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后才能购买招标文件。(2)在不同发布媒介上发布的招标公告内容不一致。
3.应该选择意见C。依据《合同法》和《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招标人在招标公告发布后修改其中的实质性条件的,需要重新发布招标公告,重新确定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第三题
从表4—5计算结果可以看出,F投标单位的工程报标最接近实施标底价,则选择F投标单位为中标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