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的主体
保险合同的主体是签订保险合同,约定保险法律关系权利义务的主体。保险合同主体包括:保险合同的投保人和保脸人。
①保险合同的投保人。保险合同的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投保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投保人应当具备以下两个条件:第一,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第二,投保人应当支付保险费用。此外,人身保险合同的投保人在投保时必须对保险称的具有保险利益。
②保险合同的保险人。保险合同的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保险人具有以下三个法律特征:第一,保险人是保险业务的经营者,通过经菅保险业务,在保险事故发生时依保险合同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第二,保险人是履行赔偿损失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的保险公司;第三,保除人应是依法成立并取得经营保险业务相应许可的保险公司。由于保险事业涉及社会公众利益,因此设立保险公司经菅保险业务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得到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取得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