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合同的效力
1. 合同生效条件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没有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
2. 效力待定合同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2)无权代理人代订的合同。
1)无权代理人代订的合同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的情形。
2)无权代理人代订的合同对被代理人具有法律效力的情形。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这是《合同法》针对表见代理情形所作出的规定。所谓表见代理,是善意相对人通过被代理人的行为足以相信无权代理人具有代理权的情形。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的效力。
4)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合同的效力。
3. 无效合同
(1)无效合同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合同部分条款无效的情形。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4. 可变更或者撤销的合同
(1)合同可以变更或者撤销的情形。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的合同有: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2)撤销权的消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1)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2)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3)无效合同或者被撤销合同的法律后果。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后,履行中的合同应当终止履行;尚未履行的,不得履行。对当事人依据无效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而取得的财产应当依法进行如下处理:
1)返还财产或折价补偿。
2)赔偿损失。
3)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
例题
1. 根据《合同法》,下列各类合同中,属于可变更或可撤销合同的是( )。
A.以合同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B.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C.一方以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 D.恶意串通损害集体利益的合同
【答案】C
【解题思路】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的合同有: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2. 根据《合同法》,效力待定合同包括( )的合同。
A.损害集体利益 B.无代理权人以他人名义订立
C.一方以胁迫手段订立 D.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
E.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答案】BD
【解题思路】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已经成立,但合同效力能否产生尚不能确定的合同。效力待定合同主要是由于当事人缺乏缔约能力、财产处分能力或代理人的代理资格和代理权限存在缺陷所造成的。效力待定合同包括: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权代理人代订的合同和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合同的效力。
(三)合同的履行
1.合同履行的原则
2. 合同履行的一般规则
依照上述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1)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2)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3)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4)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5)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6)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3. 合同履行的特殊规则
(1)价格调整。《合同法》规定,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照交付时的价格计价。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新价格执行。逾期提取标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原价格执行。
(2)代为履行。《合同法》规定:
1)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2)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3)提前履行。合同通常应按照约定的期限履行,提前或迟延履行属违约行为,因此,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此时,因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4)部分履行。合同通常应全部履行,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但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此时,因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4. 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一方有依法对抗对方要求或否认对方权利主张的权利。所谓双务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互相享有权利,同时又互相负有义务的合同。
Ø 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Ø 后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Ø 先履行抗辩权(不安履行抗辩权):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①经营状况严重恶化;②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③丧失商业信誉;④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但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依照上述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当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5. 合同履行中债权人的代位权和撤销权
(1)债权人代位权。是指债权人为了保障其债权不受损害,而以自己的名义代替债务人行使债权的权利。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了损害,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2)债权人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债务人所作的危害其债权的民事行为,有请求法院予以撤消的权利。
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了损害,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例题:
1. 根据《合同法》,具有合同撤销权的当事人应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年内行使撤销权。
A.1 B.2 C.3 D.4
【答案】A
【解题思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1)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2)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2. 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 ),可以中止履行合同。
A.债务累积过多 B.内部发生劳资纠纷
C.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D.与第三方发生严重债务纠纷
【答案】C
【解题思路】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①经营状况严重恶化;②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③丧失商业信誉;④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3. 根据《合同法》,合同价款或者报酬约定不明确,且通过补充协议等方式不能确定的,应按照()的市场价格履行
A.接受货币方所在地
B.合同订立地
C.给付货币方所在地
D.订立合同时履行地
【答案】D
【解析】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4. 根据《合同法》,在执行政府定价的合同履行中,需要按新价格执行的情形是( )
A.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
B.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下降时
C.逾期提取标的物的,遇价格下降时
D.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
【答案】A
【解析】逾期提取标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原价格执行。
(四)合同的变更、转让
1. 合同的变更
合同的变更是指对已经依法成立的合同,在承认其法律效力的前提下,对其进行修改或补充。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2. 合同的转让
(1)债权转让。
(2)债务转让。
(3)债权债务一并转让。
(五)合同的终止
1. 合同终止的条件
合同终止的情形包括:①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②合同解除;③债务相互抵消;④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⑤债权人免除债务;⑥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⑦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2. 合同的解除
(1)合同解除的条件。可以分为约定解除条件和法定解除条件。
1)约定解除条件。包括:①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2)法定解除条件。包括:①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②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③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④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⑤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合同解除权的行使。合同解除权应在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解除权期限内行使,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如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期限,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当事人解除合同时,应当通知对方,并且自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若对方对解除合同持有异议,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在解除时应依照其规定办理手续。
3. 合同债务的抵销
4. 标的物的提存
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①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②债权人下落不明;③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④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如果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债务人可以依法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
标的物提存后,除债权人下落不明的外,债务人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或债权人的继承人、监护人。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和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
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期限为5年,超过该期限,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
例题:
1.根据《合同法》,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期限为( )年。
A.1 B.2 C.4 D.5
【答案】D
【解题思路】根据《合同法》,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期限为五年,超过该期限,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
(六)违约责任
1. 违约责任及其特点
2. 违约责任的承担
(1)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1)继续履行。
2)采取补救措施。3)赔偿损失。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4)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5)定金。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2)违约责任的承担主体。合同当事人双方违约时违约责任的承担。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因第三人原因造成违约时违约责任的承担。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依照约定解决。
例题:
1. 根据《合同法》,关于违约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有( )。
A.违约责任以无效合同为前提
B.违约责任可由当事人在法定范围内约定
C.违约责任以违反合同义务为要件
D.违约责任必须以支付违约金的方式承担
E.违约责任是一种民事赔偿责任
【答案】BCE
【解析】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应依法承担的责任。与其他责任制度相比,违约责任有以下主要特点:
(1)违约责任以有效合同为前提。
(2)违约责任以违反合同义务为要件。
(3)违约责任可由当事人在法定范围内约定。
(4)违约责任是一种民事赔偿责任。
2. 根据《合同法》,下列关于定金的说法,正确的是()
A.债务人准备履行债务时,定金应当收回
B.给付定金的一方如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C.收受定金的一方如不履行债务,应当返还定金
D.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违约时适用违约金条款
【答案】B
【考点解析】当事人可以依照《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七)合同争议的解决
合同争议是指合同当事人之间对合同履行状况和合同违约责任承担等问题所产生的意见分歧。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有和解、调解、仲裁或者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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