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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造价工程师考试《造价管理》章节讲义:第一章第三节_第2页

考试网  [2017年12月29日]  【

  3.执业

  (1)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执业范围:

  1)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的编制和审核,项目经济评价,工程概算、预算、结算,竣工结(决)算的编制和审核;

  2)工程量清单、标底(或者控制价)、投标报价的编制和审核,工程合同价款的签订及变更、调整,工程款支付与工程索赔费用的计算;

  3)建设项目管理过程中设计方案的优化、限额设计等工程造价分析与控制,工程保险理赔的核查;

  4)工程经济纠纷的鉴定。

  (2)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权利:

  1)使用注册造价工程师名称;

  2)依法独立执行工程造价业务;

  3)在本人执业活动中形成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上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4)发起设立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5)保管和使用本人的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6)参加继续教育。

  (3)注册造价工程师的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规定,恪守职业道德;

  2)保证执业活动成果的质量;

  3)接受继续教育,提高执业水平;

  4)执行工程造价计价标准和计价方法;

  5)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

  6)保守在执业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他人的商业、技术秘密。

  注册造价工程师应当在本人承担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上签字并盖章。修改经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盖章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应当由签字盖章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本人进行。注册造价工程师本人因特殊情况不能进行修改的,应当由其他注册造价工程师修改,并签字盖章;修改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注册造价工程师对修改部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继续教育

  继续教育应贯穿于造价工程师的整个执业过程,是注册造价工程师持续执业资格的必备条件之一。注册造价工程师有义务接受并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

  注册造价工程师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应接受必修课和选修课各为60学时的继续教育。继续教育达到合格标准的,颁发继续教育合格证明。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由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负责组织、管理、监督和检查。

  (1)继续教育的内容。根据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2007年颁布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实施暂行办法》,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学习内容主要包括:与工程造价有关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工程造价管理的新理论、新方法、新技术等。

  (2)继续教育的形式:

  1)参加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或各省级和部门管理机构组织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网络继续教育学习和集中面授培训;

  2)参加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或各省级和部门管理机构举办的各种类型的注册造价工程师培训班、研讨会;

  3)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认可的其他形式。

  (3)继续教育学时的计算方法:

  1)参加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或各省级和部门管理机构组织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网络继续教育学习,按在线学习课件记录的时间计算学时;

  2)参加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或各省级和部门管理机构组织的注册造价工程师集中面授培训及各种类型的培训班、研讨会等,每半天可认定4个学时;

  3)其他由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认定的学时。

  例题:

  1.根据我国《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的规定,下列关于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范围的表述正确的是()。

  A.修改经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盖章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必须由签字盖章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本人进行

  B.工程款支付与工程索赔费用的计算是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范围之一

  C.注册造价工程师可以在本人所在单位承担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上签字并盖章

  D.注册造价工程师没有资格参与竣工结(决)算的编制和审核等工作

  答案:B

  解析: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范围包括:

  (1)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的编制和审核,项目经济评价,工程概、预、结算、竣工结(决)算的编制和审核;

  (2)工程量清单、标底(或者控制价)、投标报价的编制和审核,工程合同价款的签订及变更、调整、工程款支付与工程索赔费用的计算;

  (3)建设项目管理过程中设计方案的优化、限额设计等工程造价分析与控制,工程保险理赔的核查;

  (4)工程经济纠纷的鉴定。

  2.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的规定,造价工程师享有的权利包括()。

  A使用造价工程师的名称

  B批准物资采购的价格

  C签发工程开工、停工、复工令

  D发起设立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E签署工程造价文件、加盖执业专用章

  答案:ADE

  解析:注册造价工程师享有下列权利:

  1)使用注册造价工程师名称;

  2)依法独立执行工程造价业务;

  3)在本人执业活动中形成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上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4)发起设立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5)保管和使用本人的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6)参加继续教育。

  3.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注册造价工程师在每一年注册有效期内应接受必修课()学时的继续教育。

  A.48

  B.60

  C.96

  D.120

  【答案】B

  【解题思路】注册造价工程师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应接受必修课和选修课各为60学时的继续教育。

  4.(2014)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执业范围有()。

  A.工程概算的审核和批准B.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审核

  C.工程合同价款的变更和调整D.工程索赔费用的分析和计算

  E.工程经济纠纷的调解和裁定

  【答案】BCD

  【解析】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执业范围:

  1)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的编制和审核,项目经济评价,工程概算、预算、结算,竣工结(决)算的编制和审核;

  2)工程量清单、标底(或者控制价)、投标报价的编制和审核,工程合同价款的签订及变更、调整,工程款支付与工程索赔费用的计算;

  3)建设项目管理过程中设计方案的优化、限额设计等工程造价分析与控制,工程保险理赔的核查;

  4)工程经济纠纷的鉴定。

  5.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注册造价工程师的义务有()。

  A.执行工程计价标准

  B.接受继续教育

  C.依法独立执行工程造价义务

  D.发起设立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E.保守执业中知悉的技术秘密

  【答案】ABE

  【解题思路-2015】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注册造价工程师的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规定,恪守职业道德;

  2)保证执业活动成果的质量;

  3)接受继续教育,提高执业水平;

  4)执行工程造价计价标准和计价方法;

  5)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

  6)保守在执业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他人的商业、技术秘密。

  选项C和D,属于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权利。

  5.法律责任

  (1)对擅自从事工程造价业务的处罚。未经注册,以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名义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活动的,所签署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无效,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专业部门给予警告,责令停止违法活动,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2)对注册违规的处罚。

  1)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造价工程师注册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注册,并给予警告,申请人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造价工程师注册。

  2)聘用单位为申请人提供虚假注册材料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专业部门给予警告,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3)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的,由注册机关撤消其注册,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并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处以罚款。其中,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且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

  4)未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注册仍继续执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有关专业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可处以5千元以下的罚款。

  (3)对执业活动违规的处罚。注册造价工程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有关专业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且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

  1)不履行注册造价工程师义务;

  2)在执业过程中,索贿、受贿或者谋取合同约定费用外的其他利益;

  3)在执业过程中实施商业贿赂;

  4)签署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

  5)以个人名义承接工程造价业务;

  6)允许他人以自己名义从事工程造价业务;

  7)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执业;

  8)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注册证书或执业印章;

  9)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4)对未提供信用档案信息的处罚。注册造价工程师或者其聘用单位未按照要求提供造价工程师信用档案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专业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可处以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例题:

  1.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的规定,注册造价工程师有()行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且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

  A. 签署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

  B. 以个人名义承接工程造价业务

  C. 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造价工程师注册的

  D. 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执业

  E. 违反本办法规定,未办理变更注册而继续执业的

  答案:ABD

  解析: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的规定,注册造价工程师在执业过程中有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得有的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且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

  (1)不履行注册造价工程师义务;

  (2)在执业过程中,索贿、受贿或者谋取合同约定费用外的其他利益;

  (3)在执业过程中实施商业贿赂;

  (4)签署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

  (5)以个人名义承接工程造价业务;

  (6)允许他人以自己名义从事工程造价业务;

  (7)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执业;

  (8)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注册证书或者执业印章;

  (9)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2.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提供虚假材料申请造价工程师注册的,在()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造价工程师注册。

  A.1

  B.2

  C.3

  D.4

  【答案】A

  【解析】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造价工程师注册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注册,并给予警告,申请人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造价工程师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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