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关于清理注册造价工程师违规“挂证”的通知
湘建价资〔2018〕47号
各市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各相关单位和注册造价工程师: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50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清理造价工程师违规“挂证”的通知》(建标造函〔2017〕73号)要求,为做好我省注册造价工程师违规“挂证”清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目的
进一步规范全省造价工程师注册和执业行为,维护建设工程造价市场秩序,推动造价行业健康发展。
二、清理范围
在湖南省内注册的造价工程师。
三、清理内容
1.在注册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或以欺骗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
2.注册企业与本人实际受聘企业不一致的;
3.注册在两个及以上企业的;
4.国家公职人员在企业注册的;
5.其他违规行为。
四、清理时间及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
1.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含外省驻湘分公司)及注册造价工程师自查自纠。
湖南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含外省驻湘分公司)应指派专人对照本通知精神,核实本企业注册造价工程师有无违规“挂证”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必须如实填写《企业注册造价工程师违规“挂证”情况自查汇总表》(详见附件1)。注册造价工程师如实填写《注册造价工程师违规“挂证”情况自查表》(详见附件2)。各企业将本企业自查情况表(含企业和个人填写表)装订成册,并于2018年12月31日前报送至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市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外省驻湘分公司和注册地在长沙市(含浏阳市、宁乡市)的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报送至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注册地在长沙市(含浏阳市、宁乡市)的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报送至长沙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2.招标代理、工程监理、施工、勘察设计等单位及注册造价工程师自查自纠。
招标代理、工程监理、施工、勘察设计等单位应对照本通知精神,务必做好本企业注册造价工程师违规“挂证”自查自纠工作,如实填写《企业注册造价工程师违规“挂证”情况自查汇总表》(详见附件1)。注册在招标代理、工程监理、施工、勘察设计等单位的造价工程师由所在单位组织如实填写《注册造价工程师违规“挂证”情况自查表》(详见附件2)。各企业将本企业自查情况表(含企业和个人填写表)装订成册,于2018年12月31日前报送至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市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3.各市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对本地区的造价咨询企业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汇总,形成《注册造价工程师违规“挂证”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并于2019年1月15日前报送至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二)监督检查阶段
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对各企业违规“挂证”情况进行抽查。同时将全省造价工程师注册信息在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网(http://zjt.hunan.gov.cn/hnweb/ )上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的监督。
(三)整改阶段
1.对自查后实事求是上报“挂证”情况的,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
2.对隐瞒“挂证”事实,后续被投诉举报的企业和注册造价师,直接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对拒不整改的企业和注册造价工程师全省通报批评,同时上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执业人员注册证书强制注销。
五、其他有关事项
我站将进一步加强对造价工程师执业行为的动态管理,建立信用评价联动机制,遏止“挂证”现象。同时对注册造价工程师的违规“挂证”行为做到“有诉必查”。
举报电话:0731-85588252 85660287
邮箱:1607315679@qq.com
邮寄地址:湖南省雨花区桔园路125号
附件:
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8年10月17日
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消防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土建职称公路检测工程师建筑八大员注册建筑师二级造价师监理工程师咨询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 城乡规划师结构工程师岩土工程师安全工程师设备监理师环境影响评价土地登记代理公路造价师公路监理师化工工程师暖通工程师给排水工程师计量工程师
执业药师执业医师卫生资格考试卫生高级职称护士资格证初级护师主管护师住院医师临床执业医师临床助理医师中医执业医师中医助理医师中西医医师中西医助理口腔执业医师口腔助理医师公共卫生医师公卫助理医师实践技能内科主治医师外科主治医师中医内科主治儿科主治医师妇产科医师西药士/师中药士/师临床检验技师临床医学理论中医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