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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建设执业信息网注册造价工程师热点问题解答(三)

来源:河北建设执业信息网  [2016年3月23日]  【

河北建设执业信息网注册造价工程师热点问题解答(三)

  问题1:《注册申报材料需补正人员通知 》里面有我们单位人员的名字,我们应该怎么办?

  答: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内按照存在问题补正即可,超过十个工作日的,等待数据退回后,将书面材料及电子数据补正重新申报。

  问题3:住建部门不再统一制作印章,我们印章该怎么制作?

  答:在河北建设执业信息网最新通知栏目内, 2015年11月2日转发的《关于停止收取注册费和印章费有关问题的通知》,2015年11月25日转发的《关于停止收取监理工程师注册费和印章费有关问题的通知》,2015年11月30日转发的《关于停止收取监理工程师注册费和印章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上文件下方附件内均有印章刻制规格及式样,执业印章持有人可根据需要前往所在地印章厂按照国家规定的印章样式自行刻制。

  问题5:申报注册时对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的内容格式具体要求是什么?

  答:对于申请注册时,人员有社保要求的专业,其社会保险应在聘用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内容应包含:聘用单位名称,聘用单位缴费代码,个人姓名,身份证号,个人缴费代码,缴费起止月,缴费基数,缴费金额和社会保险缴纳机构的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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