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2018年造价工程师考试考后资格复核时间1月8日至13日
一、2018年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各科目暂定合格标准如下: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木建筑)、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安装工程)科目暂定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建设工程计价科目暂定合格标准为72分(试卷满分为120分);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土木建筑)、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安装工程)科目暂定合格标准均为84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40分)。
二、网上提交复核材料
网上报名时选择“广州市”报名点的考生,请于即日起至2019年1月13日期间,登陆“广州市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管理平台”(http://gzrsj.hrssgz.gov.cn/vsgzhr/login_home.aspx ),上传真实、完整、准确的考后复核材料扫描件,并在3个工作日内登录平台查看审核结果。如复核材料被退回,考生应按复核意见于复核期间补充材料,重新提交送审。
考生如需办理证书邮寄服务,请在提交复核材料时进行登记。
三、网上复核材料清单
1.《报名表》彩色扫描件一份(考生从报名网站上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
2.考生报考承诺书扫描件一份(附件2)。
3.工作简历表彩色扫描件一份(附件3,考生从本网站上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签名后经单位审核盖章)。
4.考生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学历(位)证书扫描件各一份。
5.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考生还须提交相应的资格证书的扫描件一份。
6.通过增报专业考试的,还须提交已取得的资格证书的扫描件一份;
7.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向报名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的扫描件。
8.台湾居民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向报名机构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和本人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应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的扫描件。
四、注意事项
(一)广大考生一定要特别注意网上提交材料的期限要求,超过期限将无法提交复核材料。按照国家规定,凡未按规定时间提交复核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未按规定时间提交复核材料或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都将取消考试成绩、不予核发资格证书。
(二)该考试考后复核实行网上提交复核材料,考生只需登录“广州市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管理平台”(http://gzrsj.hrssgz.gov.cn/vsgzhr/login_home.aspx ),按系统提示提交复核材料。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可拨打以下咨询电话:83543605(考务咨询)、83559078(技术咨询)、83126088(找回用户名和密码)。
参考通知:广州人事考试网2018年造价工程师考试考后资格复核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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