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东一级造价工程师考后资格复核时间1月7日至11日
参考通知:广东人事考试网2018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考后资格复核通知
一、2018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暂定合格标准: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木建筑)、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安装工程)科目暂定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建设工程计价科目暂定合格标准为72分(试卷满分为120);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土木建筑)、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安装工程)科目暂定合格标准均为84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40分)。
二、考后复核的时间、地点和全科成绩上线人员名单
网上报名时选择“省直”的考生,请于2019年1月7日至11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到广州市天河路13号润粤大厦4楼省人事考试局服务大厅送交资料。
我省各级考试管理机构及材料受理的具体联系方式(交表地址和期限以各市网站公布为准,见附件1)。其中,省直全科成绩上线人员名单(附件2),请自行下载核查。
三、考后复核材料清单
1.《报名表》(考生从报名网站上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2.考生报考承诺书一份(附件3)。
3.工作简历表一份(附件4)(考生从本网站上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签名后经单位审核盖章)。
4.考生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在复核期限内,本人因事无法前往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附件5,并在之后一个月内,再由本人前往送审点送审。
5.符合参加2个科目考试条件的考生还须提交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符合增报专业考试条件的考生还须提交已取得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6.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在资格复核时应向报名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7.台湾居民申请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在资格复核时应向报名机构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和本人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应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以上所附材料复印件均使用A4纸。
四、注意事项
广大考生一定要特别注意材料提交的期限要求。按国家规定,凡逾期未提交资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和资格审核未通过的人员将不予核发证书。
各市考试管理机构要认真审核资格条件,按期完成考后复核工作,并于2019年1月18日前将此项考试的审核工作情况报告及合格人员报表、不合格人员报表及逾期未交表人员报表加盖公章报省人事考试局。
附件:1.考试管理机构联系方式
2.2018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专业考试考后预复核人员名单(省直)
3.考生报考承诺书
4.工作简历表
5.代办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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