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属支架及广告牌
9.0.1 金属结构各构件的重量,按图示设计尺寸以质量计算。不扣除孔眼、切边、切肢的质量,焊条、铆钉、螺栓等不另增加质量,不规则或多边形钢板以其外接矩形面积乘以厚度以单位理论质量计算。
9.0.2 柱面、墙面灯箱基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9.0.3 一般平面广告牌基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正立面边框外围面积计算。复杂平面广告牌基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9.0.4 箱(竖)式广告牌基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结构外围体积计算。
9.0.5 广告牌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突出面层的灯饰、店微及其它艺术装饰另计。
9.0.6 美术字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其他工程
10.0.1 墙体开门窗洞口,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门窗框外围面积计算。
10.0.2 石板材洗漱台(又称洗手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中面外接矩形面积计算。不扣除孔洞、挖弯、削角所占面积,挡板、吊沿板面积并入台面面积内。
10.0.3 钢化玻璃洗漱台,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10.0.4 石材磨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10.0.5 石材面开孔,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10.0.6 墙体开孔、玻璃钻孔,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封洞,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洞口面积计算。开槽,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10.0.7 拆除工程,分别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面积、体积计算。
10.0.8 拆除墙体,按施工图组织设计或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