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4 砼及钢筋砼工程
4.1 现浇砼
4.1.1 现浇建筑物砼,按以下规定计算:
1 现浇建筑物砼制作,按现浇建筑物砼浇捣相应项目的定额砼含量计算。
2 现浇建筑物砼浇捣,除另有规定外,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和伸入承台基础的桩头及墙、板中单个面积0.3m2内的孔洞所占体积。
3 基础:
1)人工挖孔桩桩芯砼浇捣工程量按人工挖孔桩护壁工程有关规定计算。
2)箱式满堂基础按基础、柱、梁、板、墙等有关规定分别计算。
3)设备基础除块体以外,其他类型的设备基础按基础、柱、梁、板、墙等有关规定分别计算。
4 柱:
柱高:
1)有梁板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上一层楼板上表面之间的高度计算。
2)无梁板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柱帽下表面高度计算。
3)框架柱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至柱顶高度计算。
4)构造柱按全高计算,嵌接墙体部分并入柱身体积。
5)依附柱上的牛腿和升板的柱帽,并入柱身体积计算。
5 梁:伸入墙内的梁头、梁垫并入梁体积内。挑檐、天沟与梁连接时,以梁外边线为分界线。
梁长:
1)梁与柱连接时,梁长算至柱内侧面。
2)主梁与次梁连接时,次梁长算至主梁内侧面。
6 板:
1)有梁板,(包括主、次梁与板)按梁、板体积之和计算。
2)无梁板,按板与柱帽体积之和计算。
3)平板按板体积计算。
4)各类板伸入墙体内的板头并入板体积计算,薄壳板的肋、基梁并入薄壳体积内计算。
5)挑檐、天沟与板(包括屋面板、楼板)连接时,以外墙外边线为分界线。雨蓬、阳台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墙外部分体积计算,包括伸出墙外的牛腿和雨蓬反檐的体积。
6)板伸出墙外150mm以内的仍按板计算。
7 墙:墙垛(附墙柱)、暗柱、暗梁及墙突出部分并入墙体积计算。
8 现浇砼剪力墙与柱按下图单向划分,分别按剪力墙或矩形柱计算。
9 梁、板、墙工程量均应扣除后浇带体积,后浇带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10 整体楼梯,包括休息平台、平台梁、斜梁及楼梯与楼板连接的梁、踏步板、踏步,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11 栏板按体积计算,包括其伸入砌体内的部分。栏板高度超过1.2m,按墙计算。高出板面0.6m以内按反檐计算。
12 悬挑板,包括伸出墙外的牛腿、挑梁,其嵌入墙内的梁另按梁有关规定计算。悬挑板伸出墙外500mm以上按雨蓬计算,500mm以内按挑檐计算。伸出墙外1.5m以上的阳台、雨蓬按梁、板等有关规定分别计算。
13 单个容量在50m3以内的屋面(房上)水池,按房上水池计算,超过50m3容量的水池,按柱、梁、墙、板分别计算。
14 单件体积在0.05m3内的构件按小型构件计算。
15 地坪分不同厚度按面积计算。
4.1.2 现浇构筑物砼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 现浇构筑物砼制作工程量,按现浇构筑物砼浇捣相应项目的定额砼含量计算。
2 现浇构筑物砼浇捣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及单个面积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
3 水塔
1)筒身与槽底,以槽底连接的圈梁底为界,以上为槽底,以下为筒身。
2)筒式塔身及依附于筒身的过梁、雨蓬、挑檐等合并为塔身体积计算;柱式塔身的柱、梁与塔身合并计算。
3)塔顶及槽底:塔顶包括顶板和圈梁,槽底包括底板挑出的斜壁板和圈梁等,均合并计算。
4 贮水池不分平底、锥底、坡底,均按池底计算;壁基梁、池壁不分圆形和矩形壁,均按池壁计算;其他项目按现浇建筑物砼相应项目的有关规定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