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2019年一级消防工程师现场人工核查常见问题解答
1、由于单位更换,报名表上的单位和现工作单位名称不一致怎么办?
答:可由现单位或原报名单位进行初审盖章确认,真实性由盖章单位负责。
2、在现单位的专业工作年限不足,需要去以前的单位出具工作年限证明吗?
答:在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材料中,可将多单位的工作经历(具体到起止年月、工作岗位等内容)进行说明,年限累计计算,由现单位核实后盖章确认,真实性由盖章单位负责。
3、新的《考试报名表》没有设置单位盖章的地方,请问单位在哪里盖章?
答:所在单位人事(人力资源)部门须对申请人《资格考试报名表》(或《资格考试申报表》)的信息一一核实,严格把关,并在考生签名处确认盖章。
4、单位盖章是盖公章还是人事部门印章?需要单位经办人签字吗?
答:一般要求加盖公章。加盖公章确有困难的,可以加盖人事(人力资源)部门印章。需要单位经办人签字,注明“初审合格”。
5、学历认证报告还在申请办理中,暂时无法提供,怎么办?
答:可从个人档案中复印《毕业生登记表》等相关材料,由档案保管部门盖章后提交现场人工核查。待学历认证报告出来后再补交。
6、以非全日制最高学历报名参加考试的,需要携带之前的学历进行人工核查吗?
答:如果非全日制最高学历毕业时间至首次报考年度的时间符合报考要求的工作年限要求的,不需要提供之前的学历,反之需要补充之前的学历证明材料,以核实考生的工作年限。
7、分两次考过的,打印哪一年的《考试报名表》参加人工核查?
答:打印最后一年参加考试的报名表参加人工核查。
8、《考试报名表》可以是扫描件吗?
答:不可以,《考试报名表》是存入考生个人档案的重要材料,必须是原件。
9、如果错过了本次人工核查,还有机会补审吗?
答:因特殊原因未在指定时间内进行人工核查的人员,可在下一年度同专业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人工核查时补审。仍不补办人工核查的,视为申请人自动放弃,相关部门清理数据后,不再予以资格审查及发证,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10、人工核查材料装订顺序是什么要求?
答:请考生将材料按照下列顺序用订书机订好:1、《考试报名表》—2、学历证明材料—3、《工作年限证明》—4、其他材料。(有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考生,请提前将《电子注册备案表》上二维码扫出内容截图保存在手机上,以备工作人员现场查看)
11、现场人工核查可以请别人代送材料吗?
答:一般情况下需要本人参加人工核查,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委托他人提交材料的,虽不需要出具委托函,但请按公告要求将所有材料准备齐全,代审中如出现对考生不利的情况由考生本人负责。
12、附件名单中标注已通过网上核查的考生,只需要等待发证吗?
答:是的,名单中标明“在线报名服务平台自动核验通过,不需要进行人工核查”的考生,不需要参加人工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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