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2016年第十二批申请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初始注册审查意见的公示得知,2016年湖北第十二批符合注册岩土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如下:
湖北:潘野等30名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关于2016年第十二批申请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初始注册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经审核,潘野等30人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附件1);刘亚超等11人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2),李党等2人不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6);田丹丹等54人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3),白杨等1人不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7);陈丹等92人符合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4), 赵广星等3人不符合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8);范卓等10人符合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5),现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16年7月25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名单上的人员情况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进行举报或反映(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甘家口21号楼二层,邮编:100037,联系电话:010-68313531)。举报及反映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地址、邮编和电话。
附件:1.潘野等30名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2.刘亚超等11名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3.田丹丹等54名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16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