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治标与治本
(一)中医学中标与本的概念
标与本是相对而言的,标本关系常用来概括说明事物的现象与本质,在中医学中常用来概括病变过程中矛盾的主次先后关系。
(二)治标与治本治则的临床应用
1.缓则治本
即指在病情缓和,病势迁延,暂无急重病状的情况下,必须着眼于疾病本质的治疗。
2.急则治标
(1)主要是指标病急重,应当先治、急治其标病。出现“标急”的情况,主要有二:①在疾病过程中出现急重、甚或危重症状(如高热、剧烈呕吐、剧烈疼痛、大出血、尿闭、抽搐、昏迷、虚脱等);②卒病而病情非常严重时(举例)。
(2)在先病为本而后病为标的关系中,有时标病虽不危及,但若不先治将影响本病整个治疗方案的实施时,也当先治其标病。
3.标本兼治
即指标本并重或标本均不太急时,应当标本同时治疗。标本兼治主要适用于两种情况:①标本并重俱急的病证。②标本均不太急的病证,为了提高疗效,也常标本兼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