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3 传染病疫情控制措施及医疗救治
医疗机构发现传染病时应采取的措施
1.医疗机构发现甲类传染病时,如何处理
情况 |
处理 |
病人/携带者 |
隔离,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 |
疑似者 |
诊前在指定场所单独隔离治疗 |
亲密接触者 |
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
擅自脱逃咋办 |
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 |
2.医疗机构发现乙类或者丙类传染病病人,应当根据病情采取必要的治疗和控制传播措施。
3.医疗机构对本单位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以及医疗废物,必须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消毒和无害化处置。
附:如何处理?书上没有,但可能考察
对甲类传染病。对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以及医疗废物。
患鼠疫、霍乱和炭疽死亡的,必须将尸体立即消毒,就近火化。
患其他传染病死亡的,必要时,应当将尸体消毒后火化或者按照规定深埋。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发现或接到传染病疫情时应采取的措施
1.流病调查,给规划疫点、疫区的建议,对被污染场所处理,对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医学观察和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并向卫计委提疫情控制方案
2.传染病暴发、流行时:疫点、疫区进行卫生处理,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疫情控制方案,按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措施
3、指导下级CDC控制传染病,指导对疫情的处理
各级政府部门在传染病发生时应采取的紧急措施
实施与报告机构: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批准机构:上一级人民政府。
1)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
2)停工、停业、停课
3)封闭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
4)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
疫区封锁
适用情况:甲类、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时
决定机构:区域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大、中城市的疫区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疫区,以及封锁疫区导致中断干线交通或者封锁国境的——国务院决定。
解除紧急措施由原决定机关决定并宣布。
医疗救治
医疗救治服务网络建设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指定医院(或传染病院)
提高传染病医疗救治能力
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救治的管理性规定
1.医疗救治的方式(救护+救援+接诊)
2.实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3.转院(搞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