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医师资格考试综合笔试准考证发放通知
经佳木斯市医师资格考试考务办公室研究决定,8月14日-16日开始发放2017年综合笔试准考证,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发放时间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8月14日 上午:省直医疗机构
下午:市直医疗机构
8月15日 上午:桦南县、桦川县、汤原县
下午:富锦市、同江市、抚远县
8月16日 上午:郊区、向阳区、东风区、前进区
下午:市内其他医疗卫生机构
二、发放地点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行政中心2号楼621室(市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科)。
鹤岗市、双鸭山市、七台河市口腔类别考生的准考证请到考生所在市卫生计生委医政科领取。
三、领取人
由考生报考单位统一领取,不受理考生个人领取。
四、收费标准
经请示省卫生计生委今年综合笔试收费依据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和黑龙江省财政厅批复的收费标准进行收取,医师资格综合笔试:176元/人,助理医师资格综合笔试:98元/人。
五、要求
按照省考区要求,考生必须持考点统一发放的准考证方能参加考试。请各单位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安排专门人员统一缴费并领取准考证,因未能按时领取准考证给考生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报考单位负责承担。
联系人:林宝国、宋文琦 ;
联系电话:0454-8224051、8775017。
佳木斯市医师资格考试考务办公室
2017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