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节 土壤卫生标准
土壤卫生标准是指土壤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
(一)制订土壤卫生标准的原则
1.不影响人体健康 在该标准的范围内,土壤不致使农作物、水和空气超过各自的卫生标准而影响健康。
2.不影响土壤自净 制订土壤卫生标准要保证土壤的自净过程的五常进行。
(二)土壤卫生标准的研究方法
制订土壤中有害物质卫生标准时,首先应收集该物质的理化性质及其在土壤环境中存在的状态、含量、降解产物和分析方法等资料。
1.实验研究
(1)有害物质在土壤中稳定性的研究:
(2)有害物质向农作物、地下水和空气中迁移情况的研究:
(3)有害物质对土壤自净过程影响的研究:
(4)卫生毒理实验研究:
2.现场流行病学调查研究
首先调查各类型土壤中该化学物质的本底水平,各地区土壤实际污染情况,以及迁移、转化和自净规律。然后以研究土壤污染与居民的健康状况、生长发育、疾病的发病率、患病率和某些生理、生化、免疫反应指标之间的关系,查明土壤中有害物质对居民健康有轻微影响的浓度和对健康有危害的浓度,为制订土壤卫生标准提供直接依据。
综合上述研究结果,制订出土壤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