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产褥期保健
(1)适当活动及做产后健身操
(2)计划生育指导
原则:哺乳者工具避孕为宜。
(3)产后检查
产后访视和产后健康检查。出院后,可由社区医疗保健人员在出院后3日内,产后14日,产后28日分别做3次产后访视,内容包括:
①了解产褥妇饮食、睡眠、大小便情况;
②检查两乳房,了解哺乳情况;
③观察子宫复旧及恶露;
④观察会阴伤口、剖宫产腹部伤口等。产褥妇应于产后42日去医院做产后健康检查,包括全身检查及妇科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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