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呼和浩特市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报名审核工作的通知
相关单位、广大考生:
现将本年度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报名审核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网上报名时间:自2021年1月6日至2021年1月21日24时。
二、上传资料时间:1月20日-2月10日上传所有报名资料扫描件。并确保上传资料真实、清晰,同时还需在系统内对上传资料的真实性进行承诺。(军队考生系统内填报个人信息即可,无需上传报名资料。)
三、审核时间安排
(一)参加过2020年报名审核并通过的考生
新城区、武川、托县、清水河、和林:2021年2月20日
回民区、玉泉区、土左旗:2月21日
赛罕区:2月22日
(二)未参加过2020年报名审核的考生
新城区、武川、托县、清水河、和林:2月23日
回民区、玉泉区、土左旗:2月24日
赛罕区:2月25日
(三)审核期间作息时间
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下午4:30后清点材料、汇总上报数据,不再进行审核)
四、审核地点
内大南校区北门银河时代广场内蒙古华仕信息化考试中心三楼
五、注意事项:
1、凡有中高风险地区来(返)呼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我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提供的健康码和核酸检测证明要真实可信,瞒报、谎报人员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要全 程佩戴口罩,按要求出示绿码,排队等候时人与人间隔一米。在特殊岗位或因疫情等原因不能来审核的人员可委托他人代办。
3、考生要严格按照辖区时间安排进行审核,过期不予审核。
4、审核中一旦发现未经允许不按时间安排、故意扰乱现场秩序、不遵守防疫要求等现象的考生,将被取消当年报考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
5、仔细核对个人网上信息,有信息错误的考生现场审核时修改。
6、请关注“呼和浩特卫生考务信息”微信公众号,有关审核、缴费、考试、发证等通知将在公众号上推送。
六、审核需提交的材料
(一)报考助理医师资格考生需提交的材料
1、中专、大专学历考生
(1)网报成功通知单;
(2)证件: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3)材料:《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试用期所在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近期免冠白底小二寸照片2张。
2、师承及确有专长人员
(1)网报成功通知单;
(2)证件: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3)材料:《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试用期所在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近期免冠白底小二寸照片2张。
(二)报考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考生需提交的材料
1、中专、大专学历考生
(1)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
(2)证件: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助理医师资格证、助理医师执业证(原件、复印件);
(3)材料:《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所在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近期免冠白底小二寸照片2张。
2、本科、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考生
(1)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
(2)证件: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3)材料:《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试用期所在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近期免冠白底小二寸照片2张。
(4)《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承诺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其他考生不需提供);
(5)当年毕业研究生报名时需提交。(本人入学登记表原件、复印件;‚院校研究生“临床研究生资格”证明;ƒ导师所在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要有导师签字。)
3、留学生、台、港、澳、外籍考生
按照原国家卫生部《关于取得内地医学专业学历的台湾、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台湾地区居民和获得国外医学学历的中国大陆居民参加医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关于取得中国医学专业学历的外籍人员申请参加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规定提供材料。
4、师承及确有专长人员
(1)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
(2)证件:有效身份证件、《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和《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助理医师资格证、助理医师执业证(原件、复印件);
(3)材料:《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所在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近期免冠白底小二寸照片2张。
七、其他
1、凭港澳台居民身份证也可报考;
2、提供的照片必须和网上报名的照片一致;上交的照片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照片底部加姓名身份证号码。
3、缴费:网上缴费。考点审核结束请考生务必网上缴费;缴费时间按照国家医学考生网通知的时间为准,过期未交费将被视为放弃考试。(网址:http://www.nmec.org.cn/)
4、审核中有老毕业证、外地中专、无明显鉴别方法的中专学历证书要提供学籍档案、跨省招生证明等相关材料;国外毕业证书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
5、请填写《2021年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提交材料明细单》,将明细单粘贴在个人材料档案袋上。
6、中专学历和部队院校考生现场审核留原件,待考区复审。
呼和浩特市卫生考务培训中心
2021年1月27日
附件:1、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
原文地址:http://wjw.huhhot.gov.cn/wskwxx/202101/t20210128_8358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