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新核定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卫生健康委,部省属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鄂价费〔2015〕139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各项成本费用实际情况,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成本核算,现调整考试收费标准。调整增加部分全部用于补偿国家 级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基地考务成本支出,上缴国家和省考区费用不变。
重新核定的我省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收费标准如下。
一、临床、中医(中西医结合)、乡村全科类别:359元/人;口腔、公共卫生类别:399元/人。
二、以上费用包括上缴国家及省考区考务费。
三、本收费标准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2月14日
原文地址:http://wjw.hubei.gov.cn/zfxxgk/zc/gkwj/202012/t20201231_318438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