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公卫执业医师实践技能》与2017年教材相比,以下为主要变化内容:
1.在"第三篇公共卫生案例分析-第二章传染病-第四节艾滋病-五、预防(七)HIV感染儿童的预防接种"中的内容全部修改。
2.在"第三篇公共卫生案例分析-第二章传染病-第六节脊髓灰质炎-四、免疫预防"P106中的以下内容有部分修改。
"(一)脊灰疫苗 口服脊灰减毒活疫苗(OPV) 我国从1960年开始自制脊灰减毒活疫苗,目前普遍采用的是将脊灰病毒三个血清型分别制备后,按不同的比例配制而成3价脊灰灭毒活疫苗,是含有所有三种病毒血清型的减毒活疫苗。
(二)免疫程序和免疫策略
1.免疫程序 我国现行OPV常规免疫程序为:基础免疫为2月龄、3月龄、4月龄婴儿各口服1剂,每次间隔不少于28天,4岁时口服1剂加强免疫。接种OPV后2小时内不能喝过 热开水或饮料,也不给喂奶,以免影响疫苗免疫效果。IPV接种4剂次,2、3、4和18月龄各接种1剂次,每剂次0.5ml."部分改动。
3. 在"第三篇公共卫生案例分析-第二章传染病-第二十一节免疫规划"中删除部分内容:
"免疫接种作为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重要手段,在人类与传染病斗争的历史上谱写了最为灿烂的篇章。我国在建国后逐步建立健全了各级各类防疫机构,免疫接种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在20世纪70年代中期,在全国范围内开始实行计划免疫,并逐步推行扩大免疫规划,将越来越多的疫苗纳入免疫规划,实现了消灭脊髓灰质炎、大幅度降低相关疾病发病率的目标。"
"实施国家免疫规划是政府提供的——项重要的公共卫生服务。通过国家免疫规划的实施,提高群众健康水平和卫生文明水平,从而有效预防控制甚至消除疫苗可预防传染病的暴发流行。"
除了最后"常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部分内容中"静滴"改为"静脉滴注"、"治疗"改为"治疗处置原则"、"肌注"改为"肌内注射"之外,其他内容均进行修改。
4. 在"第三篇公共卫生案例分析-第二章传染病-第十三节细菌性痢疾-三、诊断标准(三)实验室检查"中"HPF"改为"H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