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珠海医师资格综合笔试考务通知
市卫生学校:
根据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的统一安排,2016年医师资格综合笔试于9月24-25日举行,我市考点设在你校。为确保考试工作安全、平稳、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保密安全管理和考风考纪管理
按照《珠海市国家医学统一考试安全保密工作规定》做好试卷的交接、保管工作。加强试卷保密室和试卷保管室的建设与管理,试卷保密室设在市卫计局保密室,启用前须经市保密部门验收合格;试卷保管室设在市卫生学校保密室,于启用前须经考点验收合格。考点考务人员于每单元开考前2小时从试卷保密室领取试卷,运送到考场后将备用卷存放于保密箱内。
严查考试违纪行为,重点查处替考、携带考试资料以及利用手机等通讯工具作弊等行为,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考点办公室。考务人员、保密员和监考员均需签订《保密责任书》(见附件3)。
二、加强考务管理
市卫生学校要指定业务领导分管考务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具体考务工作,建立工作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开展考务培训和保密培训,制定各环节人员岗位职责,签订责任书,根据考试要求和工作安排制定工作方案,按要求做好考场布置,准备考试物品,保证考试工作顺利实施,考点办公室将于综合笔试开考前一天检查验收考场。违规按照国家卫计委2014年出台的《医师资格考试违规违纪处理规定》〔国家卫计委令(第4号)〕处理。
三、加强监考员的培训与监管,保证考场管理规范、平稳、有序
市卫生学校要于考试前一周内培训监考员,组织监考员观看培训录像,培训不合格者不得参与监考工作。每单元考试开考前一个小时考点办公室将随机抽取监考员分配考室。监考员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关于印发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监考工作程序〉、〈考场指令〉、〈监考员守则〉、〈考场规则〉的通知》(国医考发〔2009〕63号)的相关要求实施监考工作,遵守有关制度,不擅离职守。
四、考试时间及考场安排
按要求设置标准考场,配备饮水设施和急救医疗服务,具体考试时间、考场安排见附件1,军事医学考生名单见附件2(军事医学考试考务工作另行安排)。
附件:1.2016年医师资格综合笔试考场分布表;
2.保密责任书。
珠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9月9日
附件1
2016年医师资格综合笔试考场分布表
级别 |
类别 |
性质 |
考室号 |
准考证起止号 |
人数 |
考试时间 |
执业医师 |
临床(110) |
普通 |
1 |
4404161100001-4404151100030 |
30 |
9月24-25日 |
普通 |
2 |
4404161100031-4404161100060 |
30 |
9月24-25日 | ||
普通 |
3 |
4404161100061-4404161100090 |
30 |
9月24-25日 | ||
普通 |
4 |
4404161100091-4404161100120 |
30 |
9月24-25日 | ||
普通 |
5 |
4404161100121-4404161100150 |
30 |
9月24-25日 | ||
普通 |
6 |
4404161100151-4404161100180 |
30 |
9月24-25日 | ||
普通 |
7 |
4404161100181-4404161100210 |
30 |
9月24-25日 | ||
普通 |
8 |
4404161100211-4404161100240 |
30 |
9月24-25日 | ||
普通 |
9 |
4404161100241-4404161100270 |
30 |
9月24-25日 | ||
普通 |
10 |
4404161100271-4404161100300 |
30 |
9月24-25日 | ||
中医(140) |
普通 |
12 |
4404161400001-4404161400030 |
30 |
9月24-25日 | |
临床(110) 中医(140) 中西医结合(150) |
混合 |
11 13 14 |
4404161100301-4404151100302 4404161400031-4404161400036 4404161500001-4404161500014 |
2 6 14 |
9月24-25日 | |
执业助理医师 |
临床(210) |
普通 |
15 |
4404162100001-4404162100030 |
30 |
9月24日 |
普通 |
16 |
4404162100031-4404162100056 |
26 |
9月24日 | ||
机考考场
|
口腔(120) 公卫(130) |
混合 |
401 |
4404161200001-4404161200025 4404161300001-4404161300006 |
25 25 |
9月25日(8:00-12:20;14:-18:20) |
口腔(120) 公卫(130) |
混合 |
402 |
4404161200026-4404161200035 4404161300026-4404161300040 |
10 15 |
9月25日(8:00-12:20;14:-18:20) | |
口腔(220) 公卫(230) |
混合 |
402 |
4404162200001-440416220023 4404162300001-4404162300002 |
23 2 |
9月24日(8:00-12:20) | |
口腔(220) |
普通 |
403 |
4404162200024-4404162200049 |
26 |
9月24日(8:00-12:20) | |
加试 |
军事医学 |
加试 |
|
4404161100286-4404161100293 |
8 |
9月24日(17:00-18:00) |
军事医学 |
加试 |
|
4404162100056 |
1 |
9月24日(17:00-17:30) | |
儿科 |
加试 |
|
4404161100294-4404161100302 |
9 |
9月24日(17:00-17:30) |
注:考试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附件2
编号: 年 号
安全保密责任书
甲方:珠海市卫计局
乙方:
医师资格考试是《执业医师法》赋予的医师准入制度,对于维护人民群从的身休健康至关重要。考试材料属机密级国家秘密。为确保医师资格考试安全,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工作责任,甲乙双方特签订本安全保密责任书。
1.乙方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医学统一考试安全保密工作管理办法》等规定,严守国家秘密,接受保密教育,履行保密义务。
2.乙方不违规记录、存储、复制、留存、传播考试涉密材料或信息,严格按照规定要求销毁考试涉密材料。
3.乙方不以任何方式披露或泄露所接触和知悉的考试涉密材料。
如有违反保密法律、法规的行为发生,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本安全保密责任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本安全保密责任书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