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单元《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
考点1 概述
《中医药条例》制定目的 |
保障和促进中医药事业的发展,保护人体健康 |
国家发展中医药的方针 |
国家保护、扶持、发展中医药事业,实行中西医并重的方针,鼓励中西医相互学习、相互补充、共同提高,推动中医、西医两种医学体系的有机结合,全面发展我国中医药事业 |
考点2 中医医疗机构与从业人员管理
中医医疗机构的设立 |
前提 |
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 |
中医医疗机构要求 |
违规谁处理 |
县以上政府负责中医药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执照 |
咋违规 |
不符合中医医疗机构设置标准的; | |
中医从业人员要求 |
前提 |
取得执照并注册,遵循医疗常规 |
违法 |
无照行医按照职业医师法进行处理 |
考点3 中医药教育与科研
《中医药条例》对中医药教育、科研的规定
中医药教育机构谁设立?
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制定标准
中医药教育机构临床教学基地标准?
国务院
谁来推广里充分利用中医药资源
县以上政府
《中医药条例》对中医药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继承工作的规定
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继承工作的指导老师 |
有较高学术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技术专长和良好的职业品德 |
从事中医药专业工作30年以上并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10年以上 | |
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继承工作的继承人 |
本科以上学历和良好的职业品德 |
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
考点4 中医药发展的保障措施
要点一 政府、单位、组织和个人的作用
1.国家支持、鼓励各种方式发展中医药事业
2.加强对中医药文献的整理、研究与保护工作
要点二 加强中医药资源管理
保护野生中药资源,县以上政府加强中药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
要点三 与中医药有关的评审或者鉴定活动的法定要求——要体现中医药特色,遵循中医药自身的发展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