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3 尸检时间
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
考点4 医疗事故处置中患者的权利
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
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
首先明确几个问题
1.医疗事故鉴定向谁申请?卫生局?医学会?
2.谁来鉴定?卫生局?医学会?
3.不服鉴定咋办?
4.鉴定谁来执行?卫生局?医学会?
考点1 【鉴定组织,鉴定专家库条件】
由谁组织事故鉴定 |
医学会 | |
鉴定的提起 |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 |
医患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 ||
谁来鉴定 |
医患双方随机抽取的专家 | |
鉴定流程 |
首次 |
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 |
再次鉴定 |
由省级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 | |
其它 |
医学会在必要时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 |
考点2 鉴定程序和要求(书上没有但很重要)
(受理之日起5日)双方提供材料→调查取证、听取陈述及答辩并进行核实→做鉴定
附:医院提供啥(举证倒置)
1.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2.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3.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4.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
5.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附:鉴定过程
鉴定结论以专家鉴定组成员的过半数通过。鉴定过程应当如实记载。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①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
②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的调查材料;
③对鉴定过程的说明;
④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⑤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⑥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⑦医疗事故等级;
⑧对医疗事故患者的医疗护理医学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