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单元 发病
细目一:发病的基本原理
1、正气与邪气的概念:
正气:人体正常的生理机能和抗病康复能力。
邪气:是疾病发生的内因,一般情况下,在发病中起主导作用。
2、正气不足是疾病发生的内在因素:
3、邪气是发病的重要条件:
细目二:影响发病的主要因素
1、环境与发病:气候、地域、生活工作环境、社会环境
2、体质与发病
3、精神状态与发病
细目三:发病类型
1、感邪即发(卒发):感邪后立即发病,发病迅速。
2、徐发:感邪后缓慢发病。
3、伏而后发:感邪后,病邪在机体内潜伏一段时间,或在诱因作用下,过时而发病。
4、继发:在原发疾病的基础上,继而发生新的疾病。
5、合病与并病:合病,是指两经或两个部位以上同时受邪所出现的病证;并病,是指感邪后某一部位的证候未了,又出现另一部位的病证。
6、复发:疾病初愈,或疾病的缓解阶段,在某些诱因的作用下引起疾病再度发作或反复发
作的一种发病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