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单元 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
第一节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继承和发展中医药学,保障和促进中医药事业的发展,保护人体健康,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服务和中医药教育、科研、对外交流以及中医药事业管理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
中药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和监督管理依照《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执行。
第三条 国家保护、扶持、发展中医药事业,实行中西医并重的方针,鼓励中西医相互学习、相互补充、共同提高,推动中医、西医两种医学体系的有机结合,全面发展我国中医药事业。
第四条 发展中医药事业应当遵循继承与创新相结合的原则,保持和发扬中医药特色和优势,积极利用现代科学技术,促进中医药理论和实践的发展,推进中医药现代化。
第五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中医药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使中医药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制定区域卫生规划时,应当根据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居民医疗需求,统筹安排中医医疗机构的设置和布局,完善城乡中医服务网络。
第六条 国务院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全国中医药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与中医药有关的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中医药管理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中医药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与中医药有关的工作。
第七条 对在继承和发展中医药事业中做出显著贡献和在边远地区从事中医药工作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奖励。
第二节 中医医疗机构与从业人员
第八条 开办中医医疗机构,应当符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中医医疗机构设置标准和当地区域卫生规划,并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方可从事中医医疗活动。
第九条 中医医疗机构从事医疗服务活动,应当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遵循中医药自身发展规律,运用传统理论和方法,结合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发挥中医药在防治疾病、保健、康复中的作用,为群众提供价格合理、质量优良的中医药服务。
第十条 依法设立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城乡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应当能够提供中医医疗服务。
第十一条 中医从业人员,应当依照有关卫生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通过资格考试,并经注册取得执业证书后,方可从事中医服务活动。
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学的人员以及确有专长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通过执业医师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并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后,方可从事中医医疗活动。
第十二条 中医从业人员应当遵守相应的中医诊断治疗原则、医疗技术标准和技术操作规范。
全科医师和乡村医生应当具备中医药基本知识以及运用中医诊疗知识、技术,处理常见病和多发病的基本技能。
第十三条 发布中医医疗广告,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中医药管理的部门申请并报送有关材料。
例题:
1、某厂医院医生甲从98年10月起,离开医院岗位为工厂从事推销。若甲至2000年9月30日仍不回岗位,其所在医院向准予甲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的期限是【D】
A、7日内
B、10日内
C、15日内
D、30日内
E、二个月
2、接受婚前医学检查的人员对检查结果持有异议的【B】
A、应当申请医学技术鉴定
B、可以申请医学技术鉴定
C、可以申请复议
D、可以提起诉讼
E、可以重新接受婚前医学检查
3、执业医师法规定医师除正当治疗外,不得使用以下药品,除了【C】
A、麻醉药品
B、医疗用毒性药品
C、副作用大的药品
D、精神药品
E、放射性药品
4、医生白某因挪用公款用于个人经营,被判有期徒刑一年。白某被判刑后其执业【C】
A、可以不受限制
B、在监管部门规定范围内执业
C、注销注册
D、服刑期间不允许执业,服刑期满可再执业
E、终止医师执业活动
5、婚前医学检查包括对下列疾病的检查【E】
A、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有关精神病
B、遗传性疾病、传染病、精神病
C、严重遗传性疾病、传染病、精神病
D、严重遗传性疾病、传染病、有关精神病
E、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有关精神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