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共卫生伦理学中,伦理原则不是绝对的,伦理学的考虑也会发生冲突。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有些原则可能会让位于另外的原则,比如有些事情的价值判断上是明显正确或明显错误的,在有些情况下可能价值判断的程度是非常类似的。由于任何出于公共卫生目的的行动、做法和政策都可能会有这样的特征:需要确定哪一个更应该优先考虑。人们都同意,有些伦理学的判断应该优先于另一些伦理学的判断(虽然不是绝对的)。
优先排序的合理性仅仅依赖于能够减少冲突的行动和做法。符合伦理学的做法,应该是根据具体的发生冲突的情况,在道德判断上进行权衡。我们不可能事先做出权衡。伦理学的理论必须在实践中才能找到答案,这种价值上的判断常常要基于一定的具体情况,也只有在具体的情景中才能权衡。
许多学者都同意这样5个可以证明的条件(可以得到伦理学辩护的条件):
①有效性:为了保护或促进公众健康的目的而不得不忽略某些伦理学原则,必须保证这样的公共卫生目的是可实现的。
②相称性:与不得不忽略某些伦理学的后果相比,公众健康的受益必须是明显的、相称的和值得追求的。
③必要性:并不是所有有效的、相称的政策,为实现公共卫生目标都是必要的。只有那些证明是必要的有些政策和做法才是可以得到伦理学辩护的。
④对个人权利和利益的侵害最小化。但不得不对个人权利有所限制时,应该采取设法将这种限制减少到最低程度的政策。
⑤透明性:当某项公共卫生政策不得不违反某一原则,违反理由应该是公开的和透明的。透明性是建立和维持公众信任和树立责任心不可缺少的。
例题:
1、医学模式转变在医学伦理方面的重要性是指( )
A、促进了医学思维方式的变革
B、提高了社会防治疾病的地位
C、实现了在更高层次上对人的健康的全面关
D、加速了祖国医学的整理和提高
E、以上都不是
2、现代医学模式是指( )
A、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 B、生物医学模式 C、高新技术医学模式
D、整体医学模式 E、应用医学模式
参考答案
C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