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妊娠合并症
第一节 子宫破裂
1.定义
子宫破裂 —— 子宫体部或子宫下段在妊娠期或分娩期发生破裂,为产科最严重并发症,常引起母儿死亡。
2.分类
根据程度分完全破裂和不完全破裂
根据部位分子宫下段破裂和子宫体部破裂
根据原因分为:
(1)自然破裂:发生在子宫手术后的切口瘢痕;也发生在子宫未经手术者;多因阻塞性难产;滥用催产素子宫强烈收缩,胎儿通过产道受阻,在薄弱的子宫下段处破裂。
(2)创伤性破裂:难产手术不当,如实施产钳术造成的子宫破裂。
3.临床表现
子宫破裂发生在分娩遇到困难时,分为先兆子宫破裂和子宫破裂两个阶段。
(1)先兆子宫破裂:常见于产程长、有梗阻性难产因素的产妇,表现为:
①产妇烦躁不安和下腹疼痛,排尿困难或出现血尿及少量阴道流血。
②心率、呼吸加快,子宫收缩频繁,呈强直性或痉挛性收缩;子宫体及下段之间可出现病理缩复环;胎先露部固定于骨盆入口。
③胎动频繁,胎心加快或减慢,胎儿心电图可出现不同程度的胎儿窘迫征象(重度变异或晚期减速)。
子宫病理缩复环形成,下腹部压痛,胎心率改变及血尿出现是先兆子宫破裂的四大主要表现。
(2)子宫破裂
①完全性子宫破裂:产妇感撕裂状剧烈疼痛,随之宫缩消失,疼痛缓解。检查全腹压痛及反跳痛,腹壁下清楚扪及胎体,阴道有鲜血流出,宫口回缩。催产素注射致子宫破裂者,在注药后感到强烈宫缩,突然剧痛,先露部随即上升、消失。
子宫瘢痕破裂可发生在妊娠后期,但更多发生在分娩过程。子宫切口瘢痕部位有压痛。
②不完全性子宫破裂:指子宫肌层全部或部分破裂,浆膜层尚未穿破,宫腔与腹腔未相通,胎儿及其附属物仍在宫腔内。腹部检查,一侧可触及逐渐增大且有压痛的包块,胎心音多不规则。
4.诊断
诊断完全性子宫破裂容易,不完全性子宫破裂只有严密观察方能发现。晚期妊娠只有出现子宫破裂典型症状和体征方能确诊。
5.处理
(1)先兆子宫破裂:应立即给以抑制子宫收缩药物(肌注派替啶 100mg,或静脉全身麻醉),立即行剖宫产术。
(2)子宫破裂:输液、输血、吸氧、抢救休克,同时尽快行手术治疗。可行修补术,并行输卵管结扎术。有明显感染者,行子宫次全切除术。若破口大,撕伤超过宫颈者应行全子宫切除术。术后给予抗生素。严重休克者应尽可能就地抢救,若必须转送,应输血、输液、包扎腹部后方可转送。
6.预防
(1)健全三级保健网,宣传孕妇保健知识。
(2)加强产前检查,密切观察产程,避免忽略性难产发生。
(3)有剖宫产史或子宫切开手术史者,应提前住院待产,无阻塞性难产存在,严密观察下经阴道试产。
(4)严格掌握催产素、前列腺素等子宫收缩剂的使用指征和方法,避免滥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