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头沟区卫生健康委关于2021年度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现场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2020年第3号)文件精神,现将门头沟区2021年度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审核工作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网上报名及线上审核时间
登录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官网国家医学考试网考生服务系统,按照《考生操作指南》(附件1)步骤,按要求上传相关报名资料,逾期未上传资料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考生需在系统内对上传资料的真实性进行承诺。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后须登陆个人报名系统上传资格审核所需材料,时间为2021年1月9日至1月21日24时。
线上审核时间:1月22日-1月29日(节假日不办公)
二、现役军人和部队文职人员考生
现役军人和部队文职人员考生现场审核所提交材料,如无特殊说明的与地方考生一致;现役军人考生还须提交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现场确认时间:2021年1月21日上午9:30-11:00,下午1:30-3:30。
临时地点:门头沟区石龙北路10号妇幼保健大厦812室(门头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电话:69844849
报名及资料上传有关要求
(一)根据《执业医师法》第九条第二款,须按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时间计算连续工作时间。专科学历毕业的须于2019年8月31日前注册,中专学历毕业的于2016年8月31日前注册,方可报考2021年医师资格考试。2020年技能通过但理论考试未通过的考生,2021年不用再参加技能考试但必须完成网上报名、线上审核和理论考试缴费。
(二)报考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的考生,须同时满足1.已在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工作满一年且考核合格(需上传当年年度试用期证明,如2021年报考需出示2020年度1月-2021年1月考核证明;下同);2.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中报考临床或中医类别医师资格的学历要求。取得资格证书的,执业地点限定为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北京考区除乡医专业外其他专业均为国 家级技能考试基地,即乡医专业考生技能成绩仅当年有效(即2020年乡医专业考生技能考试通过但理论考试未通过的,2021年仍须参加技能考试)。
(三)除军队医疗机构外,所有考生须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医疗机构如有变更信息,请将变更项同时上传。如有许可证上的信息与报名信息不完全一致的,将直接被判定为审核不合格。
(四)《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在国家医学考试网(报名系统内)下载打印,如涉及多个单位,须多个单位同时开据证明,每个单位1份。并上传带教老师执业证书。
(五)毕业证丢失无法上传的,可以提供由原学校补办教育部统一制式的“毕业证明书”,其他证明无效。
(六)上传材料要求:
1.有效身份证明:请上传与报名相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照片及本人手持身份证内容一面照片,人像与证件内容应清晰可辨。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请上传与报名相一致的试用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包含信息页、诊疗科目页,有变更信息的提交变更信息页。许可证上的信息与报名信息不完全一致的,将直接被判定为审核不合格。
3.除军队现役考生、在校研究生考生、台港澳考生和外籍考生,其他考生需提供试用期间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凭证原件(加盖社保部门业务专用章)。
(七)需现场递交资料
1.请各单位按照上述要求,组织本单位考生报名,单位专人负责统一收集本单位考生《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该表中“工作单位名称”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和2张小二寸白底证件照(与网上报名同版),于1月25日前(上午9:30—11:30,下午13:30—15:30)交到门头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一层大厅。
2.其他考生请于2021年1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30),到区卫生健康委一层大厅提交《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同上)和2张小二寸白底证件照(与网上报名同版)。
请考生及时查看个人审核状态,或关注系统内消息通知,对审核中发现“利用伪造证件、证明及其他虚假材料报名的”,按照《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2014版)》,做出“当年考试成绩无效,在2年内不得报考医师资格”的处理。
(八)缴费
现场审核通过后,请于规定期限内在网上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考试(技能考试通过后还需要二次网上缴费)。
附件1 考生系统操作指南
附件2 提交材料说明
门头沟区卫生健康委
2021年1月15日
原文地址:http://www.bjmtg.gov.cn/bjmtg/zwxx/zwgg/202101/3532882b9cd94320a8ed6d744ac7c77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