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现场确认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计生办、卫生院(服务站),县直各卫生计生医疗机构: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2019年第1号公告的规定,现将2019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确认时间
2019年2月26日——2月27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
二、报名条件
(一)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有关规定及考试相关信息,请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医政医管”的“医疗机构与医师”栏目下查询(国家卫生健康委网:www.nhfpc.gov.cn);或者登录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查询(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址:www.nmec.org.cn)。
(二)2019年我省将开展临床类别实践技能考试试点工作。所有临床类别实践技能考试仅限于安徽省立医院、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阜阳市人民医院和宿州市立医院等五个国家基地进行,并按照《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时间技能考试试点实施方案(2019版)》的要求组织实施。考生实践技能考试成绩合格者可申请参加当年和次年的医学综合笔试。
(三)2019年我省继续开展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报考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考生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已在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工作满一年且考核合格;
2.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国卫医发〔2014〕11号)中报考临床类别或中医类别医师资格的学历要求。
三、提交材料
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现场审核时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不得进行修改。因个人信息填报错误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考生现场审核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2019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信息核对确认表;
2、《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1份(报名点或考点现场确认后进入报名系统打印)。申请表中相关内容,一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不得修改;
3、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证明);
4、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现场审核后退回);
5、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安徽省版);应届毕业生还需填写《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即报名考试系统中附表3);
6、试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7、具有助理资格报考执师的,须提供助理资格证和助理注册证书复印件,同时在注册证书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和审核人签字;如在注册过程中有变更记录的,须提供首次注册证明;
8、大专、本科学历一律提供学历验证证明,有效期限为半年,即:教育厅学历验证证明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9、凡民办学校设置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本科专业的,必须提供教育部和卫生部同意办学的批文;
10、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须提供省中医药管理局发的师承和确有专长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11、证件提供为复印件的,要由市、县(区)审核人员签字并盖考点公章后认可,供省考区办核验。
四、考试范围
临床、口腔、公共卫生类别和乡村全科类别启用2019版考试大纲;中医、中西医结合类别实践技能考试启用《医师资格考试大纲(中医、中西医结合类别实践技能考试部分)2016年版》。
五、考试时间
(一)实践技能考试时间
2019年6月10日至6月23日,具体时间以考生准考证的时间为准(技能考试实施方案另行通知)。
(二)医学综合笔试时间
全国统一考试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中医类别(中医专业、少数民族医专业)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2019年8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临床、中医类别(中医专业、少数民族医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考试:2019年8月24日和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临床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计算机化考试:2019年8月23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口腔、公共卫生类别和中医类别中西医结合专业执业助理医师计算机化考试:2019年8月24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口腔、公共卫生类别和中医类别中西医结合专业执业医师计算机化考试:2019年8月24日、25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军事医学执业助理医师加试:
2019年8月23日17:00-17:30。
军事医学执业医师加试:2019年8月23日17:00-18:00。
短线医学专业加试(仅限院前急救岗位和儿科专业):
2019年8月23日17:00-17:30
六、考试收费形式及标准
(一)收费形式
采用网上分阶段缴费方式进行。考生现场确认后经过考点资格审核通过,即可在网上缴纳实践技能考试费,缴费时间段为3月1日至3月30日;实践技能考试成绩公布且成绩合格者,再进行网上缴纳医学综合笔试费,缴费时间段为7月10日至7月30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缴纳考试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二)收费标准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卫生计生部门部分职业资格考试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函》(皖价费函〔2017〕19号)《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关于调整医师资格考试考务费标准的通知》(国医考发〔2016〕87号)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关于调整医师资格考试中医类考务费标准的通知》(国中医药认证〔2017〕9号),我省医师资格考试费收取如下:
1.实践技能考试费。临床、公卫、中医类别为219元/人;口腔类别为269元/人。
2.医学综合笔试费。临床、中医类别(中医专业)实行纸笔考试,执业医师类别综合笔试费216元/人,执业助理医师类别综合笔试费108元/人。口腔、公卫类别和中医类别(中西医结合专业)实行计算机化考试,执业医师类别综合笔试费236元/人,执业助理医师类别综合笔试费118元/人。
3.乡镇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考试费按照临床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费用的标准收取。
七、注意事项
(一)现场确认主要是对已经网上报名的考生进行资料审核,不接受补报名。已经在网上报过名的请按时到县卫计委三楼会议室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及信息确认(联系电话:2170238、2181770)。
(二)考生在现场审核提交材料时,务必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如考生在报考过程中提交任何虚假材料,一经确认将按照《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给予禁考三年的处理。尤其是考生持假毕业证书报考的,无论本人是否具有真实学籍,都将按照“使用虚假材料报名”进行处理。
对在考试报名过程中,出具虚假证明的医疗机构也将按照《安徽省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皖卫医〔2016〕31号)的规定,给予不良记分。
(三)考生要高度重视考试缴费时间,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不受理考生补缴费申请。
(四)今年考生仍将在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不再由考点打印发放。实践技能考试考生准考证打印起止时间为6月1日至6月9日,医学综合笔试考生准考证打印起止时间为8月10日至8月22日。
附件:
1、2019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信息核对确认表
2、安徽省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3、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4、2019年度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申请表
岳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9年2月13日
附件1
2019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信息核对确认表
本人填报信息全部真实准确,所持身份证件在考试期间有效,了解和遵守《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以及“在《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上签字确认后,信息不得进行修改”的规定。
因不按规定要求报名,信息误填、漏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影响报名、确认、考试等相关工作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按照以上要求,现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与实际信息再次进行逐一核对如下:
序号 |
核对项目 |
是否 正确 |
序号 |
核对项目 |
是否正确 |
1 |
姓名 |
是/否 |
9 |
毕业专业 |
是/否 |
2 |
性别 |
是/否 |
10 |
毕业年月 |
是/否 |
3 |
身份证号码 |
是/否 |
11 |
毕业证书编号 |
是/否 |
4 |
出生日期 |
是/否 |
12 |
工作单位名称 |
是/否 |
5 |
学习形式 |
是/否 |
13 |
执业助理资格证获得证书年月 |
是/否 |
6 |
报考学历 |
是/否 |
14 |
助理资格证书编码 |
是/否 |
7 |
学制 |
是/否 |
15 |
执业助理医师注册年月 |
是/否 |
8 |
毕业学校 |
是/否 |
16 |
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编码 |
是/否 |
经对以上信息认真核对无误,对核对的信息无异议,愿意签字为证
考生签名:
2019年 月 日
附件2
安徽省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
报名编号: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
民 族 |
所学专业 |
医学学历 |
||||||||
取得学历 年 月 |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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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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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机构 |
名称 |
|||||||||
地址 |
邮编 |
|||||||||
登记号 |
法人姓名 |
|||||||||
试用起止 时 间 |
( )年( )月 至( )年( )月 | |||||||||
主要试用 岗位(科室) |
岗位(科室) 名称 |
带教老师评价 |
带 教 老 师 医师执业证书号码 |
带教老师签字 | ||||||
合格 |
不合格 | |||||||||
试用机构 考核意见 及承诺 |
合格 ( ) 不合格( ) 承诺本表中所证明内容及所附材料均真实、合法、有效,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如有不实之处或侵权行为,我单位愿负相应责任,并承担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单位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注:1. 本表黑线上方由考生自己填写,黑线以下由工作机构填写,本表缺项、涂改无效。
2.带教老师对考生从临床岗位胜任力、基本技能、医患关系、医际关系及职业道德操守等方面作综合评价是否合格,并在相应栏目划“√”。
3.军队考生须提交团级以上卫生部门的审核证明。
4.本表栏目空间不够填写,可另附页。
安徽省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
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编号:( )
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编号:( )
姓 名 |
性 别 |
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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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学历 |
所学专业 |
取得学历 年 月 |
||||||||
报考类别 |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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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机构 |
名称 |
|||||||||
地址 |
邮编 |
|||||||||
登记号 |
法人姓名 |
|||||||||
工作起止 时 间 |
( )年( )月 至( )年( )月 | |||||||||
主要工作 岗位(科室) |
岗位(科室) 名称 |
带教老师评价 |
带 教 执 业 医师执业证书号码 |
带教老师签字 | ||||||
合格 |
不合格 | |||||||||
工作机构 考核意见 及承诺 |
合格 ( ) 不合格( ) 承诺本表中所证明内容及所附材料均真实、合法、有效,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如有不实之处或侵权行为,我单位愿负相应责任,并承担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单位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附件3
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本人于 年 月 日毕业于 学
校 专业。自 年 月起,在
单位试用,至 年 月试用期将满一年。
本人承诺将于今年医学综合笔试前,将后续试用累计满一年的《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及时交考点办公室。
如违诺,本人愿承担由此引起的责任,并接受取消当年医师资格考试资格的处理。
考生签字:
有效身份证明号码:
手机号码:
2019年 月 日
附件4
2019年度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申请表
个人信息 | ||||||
姓 名 |
身份证号 |
|||||
工 作 单 位 |
工作岗位 |
|||||
加 试 内 容 |
院前急救 □ 儿科 □ | |||||
考生承诺 1. 本人自愿申请参加2019年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 2. 本人获得医师资格后,限定在加试内容所对应岗位工作。 3. 通过加试获得的医师资格不作为加试专业范围之外的注册、执业资格依据。 4. 以上个人申报信息真实、准确、有效。 5. 本人能够遵守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 考生签字: 日 期: | ||||||
单位审核: 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
考点审核: 考点盖章: 经手人签字: |
考区审核: 考区盖章: 经手人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