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分娩期处理
A.心功能良好、无手术指征的心脏病孕妇。
产程开始给予抗生素预防感染,缩短第二产程
必要时阴道助产
产后产妇腹部放置沙袋,防止腹压骤降诱发心衰。
产后立即肌注吗啡10mg或哌替啶(度冷丁)100mg。
若子宫收缩不佳,肌注缩宫素10~20U。
禁用麦角新碱,以防静脉压增高,引起心衰。
B.心功能Ⅲ级的初产妇,或心功能Ⅱ级但宫颈条件不佳,或另有产科指征者,均应择期剖宫产。选择硬膜外麻醉。有心衰时,应控制心衰后再行手术安全。应适当限制输液量,以24小时静滴1000ml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