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节 确定调查范围
1、普查(全面调查)
将组成总体的所有观察单位全部加以调查。
2、非全面调查
(1) 抽样调查
从总体中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观察单位组成样本,然后用样本信息来推断总体特征。
(2)典型调查(案例调查)
在对事物作全面分析的基础上,有目的地选定典型的人,典型的单位进行调查。
没有遵循随机抽样的原则,因而不能进行统计推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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