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山西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执(从)业药师:
为全面落实我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切实提升执业药师服务能力,保障公众合理用药,根据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国药监人〔2019〕12号)、《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国药监人〔2021〕36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将2022年度山西省执(从)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培训范围
已取得执业药师资格(含2021年通过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执业药师及从业药师。
三、培训方式
网络培训、面授培训
四、培训要求
(一)每年应参加不少于90学时的继续教育培训(每3个学时为1学分,每学时45分钟,每年累计不少于30学分。
(二)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内容包括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其中专业科目学习为60学时,计20学分;公需科目30学时,计10学分。
五、培训费用
(一)专业科目网授
协会个人会员: 90元 /人 (会员期内可享有1次)
非 会 员: 220元 /人
(二)公需科目免费
注:1.继续教育培训费由施教机构收取并开具发票。
2.会员费100元 / 年 / 人,由协会收取并开具财政票据。(入会须知详见协会官网)
六、培训时间
(一)网络培训
报名时间:2022年3月7日—2022年12月31日止。
学习周期:2022年3月7日—2023年 2 月28日止。
(注:报名成功学员务必在截止时间内完成所有已选科目课件学习并通过考核。逾期未完成学习者,系统将不保留学员本年度学习数据,该次继续教育学时不予记录,无法取得相应学分。)
(二)面授培训(另行通知)
七、操作流程
(一)新学员注册
在电脑端登录“山西省药师协会官网”(www.cnslpa.com),点击“继教系统登录”或“继续教育”模块,选择注册账号,学员可在系统提示下逐项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进行注册。(注:为确保信息安全,学员只需在山西省药师协会官网注册个人相关信息,无需在施教机构平台进行再次注册)
(二)报名、学习
1.电脑端
登录“山西省药师协会官网”(www.cnslpa.com),点击“继教系统登录”或“继续教育”模块,输入身份证号、密码登录,点击“继续教育报名”,任选一家施教机构报名→选择课程→在线缴费→进行学习→完成所选课程的考核(考核未合格者可重新听课进行考核)→自动生成学分证明。
2.移动端
关注“山西省药师协会微信公众号”,点击“继续教育”,进入“继续教育报名学习”,输入身份证号、密码登录,选择“年份、课程类型”后点击“查询”,任选一家施教机构报名→选择课程→在线缴费→进行学习→完成所选课程的考核(考核未合格者可重新听课进行考核)→自动生成学分证明。
山西省药师协会微信公众号
(三)学分查询
学员登录“山西省药师协会官网”(www.cnslpa.com),点击“学分查询”或“个人继教系统”进行查询、打印。(此学分证明全国范围内有效)
八、注意事项
(一)为了确保学员个人信息的安全性、学分上传的及时性和学习过程中学时的真实性,凡参加我省施教机构组织的继续教育学习,均需登录山西省药师协会官网(www.cnslpa.com)或山西省药师协会微信公众号进行报名和学习,否则继续教育学习相关数据无法回传至山西省执业药师管理信息平台,不能自动生成学分证明,将影响后期学分证明的打印。
(二)学员注册个人信息须认真、准确填写,以免影响学分证明的查询和打印。
(三)为使系统更加流畅,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进行报名、学习。
(四)同时具备药学和中药学执业药师资格证的执业药师每年只需参加一次继续教育培训。
九、支持政策
参加“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定点医院)的执业药师;参加援藏、援疆、援外工作6个月以上的执业药师;(中)药学学历教育在读期间的执业药师,视同参加本年度继续教育(含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经协会审核,授予本年度继续教育学分证明。
十、咨询电话
0351-2578202、0351-5613038
山西省药师协会
2022年3月7日
原文地址:http://www.cnslpa.com/index/articleinfo?id=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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