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1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证书办理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章部办公厅《2021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佳》、国家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1年度四川省阿坝州等地区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的通告》规定,现将2021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证书办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合格标准
(一)国家合格标准:2021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药学类、中药学类各科目的合格标准均为72分(试卷满分均为120分),我省有347人达到国家合格标准(通过人员名单见附件1),颁发国家 级职业资格证书。
(二)“三区三州”合格标准∶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
考试中心K关于2021年度四川省阿坝州等地区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的通告》,确定2021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各科目省内“三区三州”合格标准均为68分(试卷满分均为120分),我省有3人通过考试(通过人员名单见附件2),并颁发“三区三州职业资格证书。
“三区三州”职业资格证书,自颁发之日起3年内,在省内“三区三州范围内有效。
二、资格证书办理须知
(一)提交有关资料。资格证书由考生所在单位统一负责办理,办理资格证书须提交以下资料∶准考证原件或复印件;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二)资格证书办理时限及地点。资格证书办理时间为2022年7月至9月,逾期不予办理。办理地点为省政府政务服务大厅省药品监管局窗口(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
联系人︰瓦老师赵老师
联系电话:0971—5115628
附件:1.2021年度执业药师而职业资格考试国家 级合格人员名单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7月26日
原文链接:http://www.qhpta.com/ncms/article_c4e3eaa3931e8b673df497aa2e39830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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