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
1、医疗机构制剂是指医疗机构根据本单位临床需要而常规配制、自用的固定处方制剂。
2、制剂室和药检室的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3、制剂的标签、使用说明书应专柜存放,专人保管,不得流失。
4、制剂配制管理文件主要有:配制规程和标准操作规程、配制记录。
5、在同一配制周期中制备出来的一定数量常规配制的制剂为一批,在规定限度内具有同一性质和质量。每批制剂均应编制制剂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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