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价格管理
一、药品价格管理原则
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药品,依据社会平均成本、市场供求状况和社会承受能力合理制定和调整。 市场定价的药品应按照公平合理和诚实信用、质价相符的原则定价。
二、政府定价药品目录
国家定价药品的范围:列入医保药品目录的品种;具有垄断性的药品。
省级政府定价的药品,包括列入医保目录的乙类药品、民族药、中药饮片、医院制剂等。
三、政府定价药品的价格管理
政府制定最高零售价。企业或医疗机构制定实际销售价。若企业的药品有效性、安全性优于其他企业的话,可以申请单独定价。
四、药品市场价格的监督和检查
药品经营者的行为规范 公平、合法、诚实、信用。不虚列成本、虚定价格;不低价倾销;如实开具发票。明码标价,逐步实施零售外包装标明零售价格。医疗机构有义务向患者提供品种、数量和价格的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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