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第一节 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的界定
市场调节价,是指由经营者自主制定,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的价格。
政府指导价,是指依照本法规定,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围规定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指导经营者制定的价格。
政府定价,是指依照本法规定,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围制定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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