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1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县(市)、区人社局,各有关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201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已由国家人社部下发到省、市人事考试中心,现将有关发证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证办法
凡在鸡西人事考试中心报名参加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准考证左上角“报名地市”一栏为“黑龙江省鸡西市”),持准考证、身份证,到鸡西人事考试中心办理(鸡西市鸡冠区和平北大街141号605室)。
二、发证时间
2017年6月1日至6月15日,节假日休息。
三、注意事项
随证书一同下发的《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须交单位,由单位存入考试合格人员人事档案。
鸡西人事考试中心
二O一七年五月十五日
执业药师执业医师卫生资格考试卫生高级职称护士资格证初级护师主管护师住院医师临床执业医师临床助理医师中医执业医师中医助理医师中西医医师中西医助理口腔执业医师口腔助理医师公共卫生医师公卫助理医师实践技能内科主治医师外科主治医师中医内科主治儿科主治医师妇产科医师西药士/师中药士/师临床检验技师临床医学理论中医理论
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消防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土建职称公路检测工程师建筑八大员注册建筑师二级造价师监理工程师咨询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 城乡规划师结构工程师岩土工程师安全工程师设备监理师环境影响评价土地登记代理公路造价师公路监理师化工工程师暖通工程师给排水工程师计量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