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嘉兴市委员会2016年招聘选调生1人公告
2016年共青团嘉兴市委员会选调生招聘1人公告,报名时间2016年9月5日—9月8日(工作时间),报名地点团市委组织部(市行政中心5号楼444办公室)。
一、选调计划
团市委机关工作人员1名。
二、选调范围
全市机关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公人员”]。
三、选调条件
选调人员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公务员(含参公人员)身份(不含试用期工作人员);
2.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 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 身体健康;
6. 有基层团干部经历的优先考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选调:
(1)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其它不宜办理转任情形的。
四、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坚持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公示、转任等程序进行。
(一)推荐报名
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有报名意愿者需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填写《团市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时须提供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二寸免冠照片2张; 联系电话:82521879。报名方式分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两种:
1、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须携带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照片等材料于规定时间到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16年9月5日—9月8日(工作时间);报名地点:团市委组织部(市行政中心5号楼444办公室)
2、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可于规定时间将报名登记表及相关材料扫描件电子稿发送至报名邮箱:zxb-4444@163.com ,并附近期二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JPG格式,80-150KB)。报名时间:2016年9月5日—9月8日。相关报名材料可在考试前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所提供材料不全或材料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
(二)资格审查
依据选调资格条件对各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人员,由团市委统一组织笔试和面试。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选调资格。
(三)组织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满分均为100分。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成绩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布。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统一为一张试卷。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报考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6: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报名总人数经资格审查确认不足10名则直接进入面试程序。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组织协调、临场应变等能力。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共青团嘉兴市委员会组织实施。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前两名确定为考察对象,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考察。
(五)确定拟选调对象。
根据考试入围人选综合得分情况及考察结果,提交团市委党组研究并确定选调人员。
(六)公示、转任
对选调对象在南湖青少年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符合规定要求的,办理转任手续。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共青团嘉兴市委员会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