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东省拟选调到村任的毕业选调生生签订就业协议
一、签约时间
拟选调人选公示期满后组织进行,6月25日前完成。
二、签约主体、程序
签订就业协议的主体:甲方是公示期满没有影响选调问题的拟选调人选(按照选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乙方是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
拟选调人选是非师范类毕业生的,登陆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签约;拟选调人选是师范类毕业生的,登陆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签约。具体签约程序,按照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提供的流程说明进行(见附件)。
截至6月25日,拟选调人选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视为自动放弃。对出现的空缺,在考察体检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及时组织签订就业协议书。
签订就业协议的具体时间以各县(市、区)委组织部通知为准。对签订就业协议工作如有疑问,请咨询省人社厅、教育厅或报考市市委组织部。
省人社厅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胥老师,0531-82952901
韩老师,0531-81286736
省教育厅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毛老师(政策咨询),0531-81676803
杨老师(技术咨询),0531-82528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