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潭市水务局2016年招聘公务员选调生3人
一、选调原则
1、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2、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的原则;
4、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二、选调职位
职位一:局办公室综合管理职位1名(公务员),列行政编制;
职位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综合管理职位2名,列事业编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三、选调范围
全省各级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在编在岗且已进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的人员。
四、选调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度高;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因工作需要,职位适用男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4、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基层工作经历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经历(含试用期)时间计算截止至2016年10月31日。
5、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或者熟悉水利工作;
6、历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9月26日— 2016年10月20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湘潭市水务局人事科(湘潭市雨湖区车站路259号。 联系人:唐鹏,QQ:2541281212;办公电话:52523713,手机:13807328076)。
3、所需资料:
(1)《2016年湘潭市水务局公开选调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报名登记表》(网上下载或报名地点领取,一式两份,见附件1);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1寸彩色免冠近照3张;
(3)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身份证明(登记表);
(4)单位证明(见附件2);
(5)其他有关能证明个人能力、业绩的材料。
4、资格审查:现场报名的在报名时审查有关资料;通过网络报名的于2016年 10月20 日17:30前,持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地点进行复核审查。在报名时间内提供资料不全者,视同资格审查不合格。经审查合格后,发给准考证。
(二)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最低开考比例1:5,面试最低开考比例1:3,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但仍可以形成有效竞争的,经用人单位申请,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笔试时间: 2016年10月22日上午8:30—10:30考《综合知识》,11:00—12:30考《公文写作》。
《综合知识》为公共基础知识、法律法规、时事政治、水利专业等知识;《公文写作》为调研报告,按各占50%比例计算。
笔试地点:湘潭市水务局。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测试思辨性行政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总成绩以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累计计分,按总分排名确定体检对象。
(三)体检
根据选调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按照相关规定组织进行体检,如有不合格或放弃体检以及体检合格后放弃者,则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重点是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作风纪律、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情况。考察环节发现相关证明材料弄虚作假及其他影响选调的,直接取消资格。
(五)讨论决定、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经市水务局党组研究确定拟调入人选,并按规定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六)调入
经公示无异议后,依程序办理调入相关手续,调入人选在调入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