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东江门市委统战部选调生招聘公告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选调范围
江门市直机关、中央、省驻江门单位机关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江门市属各市(区)直和乡镇的机关公务员。
三、选调条件
1.中共党员,符合“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好干部标准,热爱统战工作,无违纪违法记录,身心健康。
2.按规定参加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3.身体健康,适应外勤、出差等任务,岗位适合男性。
4.录用后工作满2年以上(即2015年5月31日前录用为公务员)。
5.现任科员,年龄在35岁以下(即1982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6.全日制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
7.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1.不得选调转任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须回避情形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在现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江门市人事考试院网站(www.jmkszx.com) 下载并填写《中共江门市委统战部2017年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报名表》,并将电子版发至市委统战部干部科邮箱:jm3276113@126.com ,其中,“照片”一栏需导入近期电子证件照(底色不限)。
2.报考者持《报名表》(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以及复印件1份)。2017年6月30日前上班时间(周一至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到中共江门市委统战部干部科(江门市蓬江区农林东路14号民主大楼8楼8009室)办理现场报名手续。
3.中共江门市委统战部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核。资格审核贯穿选调各个环节,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选调资格。
(二)考试
1.笔试。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录人数1?5比例确定。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三)考察
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以选调职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方式采取到拟选调人员所在单位进行考察谈话、查阅人事档案等。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中共江门市委统战部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选调资格。体检工作在指定医院进行。如遇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不予录用,可按综合成绩高低排名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转任
中共江门市统战部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确定选调人员,并在江门市人事考试院网站进行公示。经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由中共江门市委统战部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