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市编办2016年招聘选调生4人公告
一、选调职位
正科级及以下公务员职位。
二、选调条件
(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及学士以上学位;
(二)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1年11月30日之后出生);
(三)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
(四)思想政治素质良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五)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和良好的协调沟通能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曾受过纪律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按照有关规定未满工作服务年限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报名人员将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个人撰写的综合文稿等材料通过EMS邮递方式寄到我办(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3035,联系电话:88128193,88121637),报名时间为2016年11月18日至12 月 5日。
(二)资格审核。根据选调条件和报名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通知审查合格者参加考试的时间和地点(请报考者保持手机联络畅通)。
(三)考试。考试形式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由我办成立考察小组到拟选调人员所在单位进行考察。
(五)研究确定选调人选。综合考试、考察等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并按规定在一定范围进行公示,办理调动手续。未获选调的,不再另行通知。
本公告由深圳市编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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