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
资讯
当前位置:中华考试网 >> 选调生考试 >> 安徽选调生考试 >> 安徽南陵县委组织部2016年招聘选调生5人公告

安徽南陵县委组织部2016年招聘选调生5人公告

来源:南陵县政府网    2016-08-12   【

安徽南陵县委组织部2016年招聘选调生5人公告

  一、选调名额

  选调公务员4名、事业身份人员1名,其中具有2年以上镇工作经历的人员不少于2名。

  二、选调方式

  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报名、考试和考察相结合方式进行。

  三、报考条件

  (一) 报考人员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且具有在机关、事业单位2年以上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含试用期)。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中共党员。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现任单位中层干部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5.具有较强的综合文字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6.近2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试用期按期转正定级的,视为“称职”或“合格”)。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四、报名办法

  本次公开选调采用组织推荐与报考人员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 组织推荐

  由各镇、县直各单位对照上述条件,对本单位人员进行认真摸排,择优推荐。鼓励符合条件的同志积极报名。其中,原则上每镇推荐公务员不少于2名,事业身份人员不少于1名。

  (二) 自荐报名

  符合条件的人员可直接到报名地点报名。

  五、选调程序

  (一) 报名

  1.本次公开选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为县委组织部办公室 (县党政大楼6004室),报名时间为2016年8月10日至8月16日(含双休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2.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选调公告,按照要求填写报名表,所填信息应当真实、准确、规范。报考人员提交报名表、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2寸蓝底彩色照片4张。由单位推荐的,单位主要负责人须在推荐意见栏中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 资格审查

  县委组织部按照报考条件和有关要求,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对自荐报名人员,由县委组织部集中听取报名人员所在单位意见,并盖章确认。确认报考人数与选调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开考;未达到比例的,相应减少选调计划数。

  (三) 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笔试以撰写专题调研报告为主,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报考人员需持与报名时相同的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3: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12名公务员、3名事业身份人选进入面试,其中具有2年以上镇工作经历的人员不少于6名。每类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匹配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四) 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笔试、面试各占综合成绩的50%),从高分到低分,差额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与选调职位计划数的比例为2:1,其中具有2年以上镇工作经历的人员不少于4名。如有分数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考察人选。

  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组织实施,派出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职位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道德品行、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情况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考察结束时,考察组如实形成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要积极配合,客观真实地反映实际情况。

  (五) 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县委组织部根据岗位需要、个人特长和考察情况对考察对象进行综合研判,从考察对象中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分别在南陵先锋网以及拟选调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办理试用等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

  拟选调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行政关系和相关待遇在原单位保持不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进入考察未被选调的,予以保留选调资格一年。在此期间,其他县直机关单位需要选调公务员的,可以直接进行考察,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本公告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6823332 13956180205

纠错评论责编:chenzhu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