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师考试科目《经营管理》知识考点(10)
定量和定性相结合计分法
定量与定性相结合计分法就是将以功效系数法计算的定量指标评价分数和以综合分析判断法计算的定性指标评议分数,按照规定的权重拟合形成综合评价结果,即根据评议指标得分对定量评价结论进行校正,计算出综合评价得分。其计算公式如下:
定量和定性结合评价得分=定量指标分数×80%+定性指标分数×20%
功效系数法作为一种定量评价的方法,具有规范、节约和不受各种主观因素干扰等特征,能够通过精确的计量模型,比较客观、公正地判断出企业绩效的状况。但是,计量模型终究不能全面反映事物的所有特征及其不断的发展变化,这就需要由定性评价来对定量评价的局限进行补充。但是,由于定性评价主观性较强,而且评价的成本很大,所以,综合分析判断法这一定性评价的方法,只能作为功效系数法的补充,弥补定量评价的不足。
为使物业管理绩效评价结果客观、公正、真实,在具体评价计分操作时,应主要注意以下方面:
(1)评价标准值的选用必须保持前后一致性,每次评价只能采用同一套评价标准值,不同类型的标准值不能混用。
(2)基本指标的实际得分不能超过指标权数。当基本指标的实际值大于等于优秀值时,该指标的得分是指标权数;当基本指标的实际值低于较差值时,该指标得0分。
(3)单项指标的计分应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分数按四舍五人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
(4)对评价结果产生异议并确实存在重要客观因素时,评价工作组可将评价结果提交专家咨询组论证。专家咨询组认为确需调整评价结论,可对评议指标重新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