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商业模式
虽然我国目前有几万家物业服务企业,其自身定位、市场规模、产品类型、运营体系和经济效益千差万别,但是,从盈利模式的角度,大体可以将现有的物业服务企业的商业模式概括为三种类型:
1.模式一:物业服务提供商
物业服务提供商,又称基础服务模式。其特征是,物业服务企业通过向业主及使用人提供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保洁、绿化、秩序维护和房屋维修养护等综合性的基础服务,来获取物业服务费的收入。其实质是,物业服务企业直接向业主出售准公共性的物业服务产品。这是目前在物业管理行业占绝对优势地位的主流商业模式。这种模式下,还谈不上物业经营管理的开展。
2.模式二:物业资源开发商
物业资源开发商,又称为多种经营模式。其特征是,物业服务企业利用其管理的物业资源和客户资源开展多种经营,通过搭建物业平台的方式,直接向客户提供家居生活服务或者间接促成商家与客户之间的交易,来获得物业服务费用以外的收入。其实质是,物业服务企业开发物业资源边际效益的多元化经营。这属于物业管理的经营。
物业资源开发商模式的商业逻辑是:物业服务企业的关注重心从业主的物业服务需求本身转向基于物业服务平台衍生的多元化需求。由于物业的不可移动性和物业服务的自然垄断性,决定了基于物业服务形成的消费平台的相对垄断性。
相对于拥有众多消费品的商家来说,物业服务企业的优势在于能够利用最为接近终端客户的地域优势,最为准确地为商家提供消费者的需求信息,最大限度地为商家降低服务成本,因此自然便于其利用与业主形成的物业服务关系搭建具有相对垄断地位的消费平台,最为便捷地撮合商家与业主之间的交易,并从中获得自身的商业利润。“物业搭台、商家唱戏、业主捧场”,当前一些企业试水的物业服务电子商务,正是运用最新网络信息技术探索平台收费商业模式的实践。这种模式已具有物业经营管理的初级形态。通常是具有地产开发背景且具备丰富的物业衍生资源的物业服务企业采用的商业模式。
3.模式三:物业顾问服务商
物业顾问服务商,又称不动产顾问服务模式。其特征是,物业服务企业利用掌握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开展顾问服务,通过向上游的开发企业提供投资咨询、前期策划和销售代理服务,向中游的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管理方案设计、管理人员培训和管理现场指导服务,向下游的业主提供租务管理、投资建议和不动产理财服务,来获得物业顾问费用或佣金收入。其实质是,物业服务企业向客户出售专业化的房地产咨询和服务产品。这属于物业经营管理中的资产管理的内容。通常是具备丰富的不动产投资、开发、经营和管理经验的物业服务企业采用的商业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