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投资的领域
政府投资属于公共投资范畴,其投资的领域是由其职能决定的。
(1)公益性项目
公益性项目是指那些主要为社会发展服务、难以产生直接回报的非营利和具有社会效益性,属于公共产品的建设项目。包括科研、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等社会公用事业,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办公设施等建设项目。
公共产品具有效用的不可分割性、消费的非竞争性、受益的非排他性等基本特性,公益性投资项目一般不直接形成经济效益。市场机制无法或难以有效提供满足社会需要的公共产品供给,政府必须承担公共产品生产、供给的职责。政府要不断加大对公益性项目的投资力度,加强公益性项目的投资建设;同时,也可通过政府补贴、特许权经营等方式和优惠措施,鼓励并动员企业和个人投资兴办公益性项目。
(2)基础性项目
基础性项目是指那些建设期长、投资量大、经济收益较低的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项目。包括水利、能源、交通运输等基础设施和农、林、重要原材料等基础产业。基础性项目为生产过程提供共同生产条件,是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过程中所必须依托的基础条件,部分具有或主要具有公共产品的一般特征,市场机制在这方面不能有效地发挥作用,中央政府及各级地方政府必须集中必要的财力、物力进行投资建设。为加快基础性项目的建设,还要降低社会资本的准入门槛,通过各种政策鼓励措施,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
(3)欠发达地区建设
受自然地理、历史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我国地区问经济社会发展差异较大,一些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低,当地政府财力有限,财权与事权不匹配,既无力进行大规模的公益性、基础性项目的建设,以满足公众对公共产品的需要,同时也欠缺吸引大量社会资本参与经济建设的条件。因此,通过对欠发达地区的投资建设支持欠发达地区发展,尽可能缩小地区间发展基础条件的差异,逐步提高欠发达地区自我积累和.自身发展能力,实现地区问的协调发展,是政府投资尤其是中央政府和省级政府投资的重要领域。
(4)扶持高新技术产业
由于具有战略意义的高新技术项目投资不仅风险大,而且具有很高的溢出效益,企业和个人一般无力或不愿意投资,政府必须从战略高度扶持高新技术开发及其产业化的发展,通过政府直接投资(如投资建设国家级实验室和进行工业实验)的方式投资于高新技术项目,并通过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引导企业和个人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