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
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是国家进行宏观调控的主要手段之一。“计划”和“规划”语义基本相同,也可以通用。我国一般将长期的(远景的)、纲要性的、重大的专项性的计划叫做
“规划”,年度时段的计划则仍称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五年或更长时期的计划称 为中长期规划。本章主要介绍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的特点和作用、规划体系、战略与方针、国家级规划和区域规划的内容。
2.1 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的特点和作用
国家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是国家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谋划,是国家长远发展的纲领性计划。它主要根据对科学技术及其成果应用的发展趋势、资源开发和利用的估计、未 来时期经济发展可能达到的目标做出科学的预测,提出一个总体的奋斗目标,概要地确定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方向和任务,以及发展的战略目标、重点和步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 展规划是国家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也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
2.1.1 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的基本特点
我国的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具有指导性、宏观性、战略性和政策性。
(1)规划的指导性
1)国家的经济与社会在未来发展过程中,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特别是在世界经济全 球化的过程中,自然、经济、政治因素的变化,都有许多难以准确预见的影响因素。因此, 国家规划的指导性首先体现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期目标应是导向性的,是向社会传递的宏观调控意图。其次,预期目标的确定,要兼顾需要和可能,适当留有余地。再次,规划 的预期目标也是动态的,可以随着经济运行环境和发展趋势的变化进行调整。
2)国家规划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导向作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是自主经
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企业的生产经营要根据 各方面的市场信息做出科学的决策。但是,国家规划又是政府对未来发展的预期,具有明确的意图和愿望,对企业的决策会起到指导性的作用。企业需要政府的规划信息,而政府 规划也必须尊重企业的自主权,体现规划的指导性。
3)国家规划的指导性还体现在计划与市场的优势互补上。宏观调控与市场机制相结合,
就是计划与市场相结合在现阶段的体制形式。为了发挥各自优势,弥补各自的缺失,就要 寻求一个优化的均衡点,以体现规划的指导性。这就要求规划是粗线条的,有弹性的(目标 是一个容许浮动的区间)。
(2)宏观性 规划的宏观性有两点:一是以国家为主体,研究国家范围内的经济运行以及国外因素
对本国经济的影响,做出全局性的判断和对策,维护国家利益和全局稳定,以利于国家的 长远发展。二是通过对有关国民经济的各种总量分析和预测,研究宏观经济总量的综合平衡。
体现规划的宏观性,要坚持以下几点:一是注重保持宏观经济总量的大体平衡,保持社会总供给与社会总需求的平衡。
二是充分发挥市场供给和需求对经济运行的导向作用和推动作用,同时注重弥补市场 的缺陷和不足,指导市场,调控市场,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三是正确处理各方面的利益关系,以国家利益为主体,统筹兼顾,全面安排,充分调 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四是为实施规划选择的政策是配套的宏观政策体系,并根据当时形势选择政策目标、 政策手段的搭配和组合。